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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下属企业高管纷纷落马 窝串案浮出水面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建婷 发布时间:2010-10-12 14:02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涉油腐败样本


    2010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突然进入腐败案件的高发季,其下属企业的高管纷纷落马,窝案、串案次第浮出水面,背后隐藏的利益黑洞及整个“腐败链条”也随之曝光。

    用“多事之秋”来形容当下的“中石油”似乎再恰当不过了。2010年7月16日同一天发生的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和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3死1伤的安全事故还没处理妥当,9月7日,中石油抚顺石化又发生爆炸。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中石油连续出现了三起安全事故。

    似乎应了“祸不单行”的那句古话,在安全事故频发的同时,中石油分公司一大批高管人员却因各种贪腐行为纷纷落马。这种从未有过的内外交困的尴尬、混乱局面一下子把中石油推向了舆论的风头浪尖。

    人们在担忧其内部安全监督和用人制约机制脆弱的同时,不禁要问:这个素来被称为“共和国长子”的石油王国到底是怎么了?

 

    更新中的“中石油腐败名单”

 

    最近,一份名单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它不是什么令人扬眉吐气的金牌榜单,也不是什么供人取乐的影星歌星的人气排行,而是“中石油”连续被抓的各地分公司的贪官名单。

    截至2010年9月9日,中石油第二建设公司的设备部原主任瞿向群成为一长串的“中石油腐败名单”中最新上榜的一个。

    这一日,瞿向群被兰州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据法官介绍,“其实,瞿向群的落马不过是去年相关纪检部门查办兰州某科技公司系列贪腐窝案的一个副产品。”

    现年42岁的瞿向群,2005年1月才被任命为中石油公司第二建设公司设备部主任。但他从2005年11月至2008年9月,短短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利用手中职权收受他人贿赂71万元。为此,网友“东方的月亮”打趣说,“当上中石油的高管,钱来得比家里开着印钞机还快。”

    以下是瞿向群受贿案的两个细节:

    2005年11月至2007年6月,瞿向群在与南京一家电器公司签订购买特种电焊机合同期间,后者先后4次向瞿向群送上总计46万元答谢费;

    2008年3月至9月,中石油公司第二建设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液压扳手,一家并未纳入公司采购网的北京企业在瞿向群的提示下,联合兰州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竞标,最终成功中标顺利签约。这一次,瞿向群提出的要求是“设备部有好多费用不好开支”,兰州企业负责人于是先后办理两张金额共25万元的储蓄卡送给瞿向群。

    无论从作案手法和受贿金额上来说,瞿向群与他的前辈贪官们相比,似乎都有点小巫见大巫,根本没有可比之处。

    在此前,中石油下属企业中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司法机关查处的高管中,级别比瞿向群高,受贿金额比瞿向群大,牵扯面比瞿向群广,作案手法比瞿向群隐秘和高明的大有人在。

    比如,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王贤泸,中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一建公司原总经理顾满林,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李怀忠,中石油山东销售菏泽分公司原经理申乃进,中石油大庆油田地下资源开发公司原副经理王文璋,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马士虎,中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市场营销部化工科原副科长顾祥鹏,中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储运中心市场部原主任刘永革……

    其中,顾满林案引出的中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一建公司原副总经理付红雁等41人均涉嫌贪污、贿赂的窝案串案,兰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系统15人涉嫌受贿,辽宁销售丹东分公司6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4人涉嫌贪污受贿,黑龙江销售大庆物流配送中心设立“小金库”、涉嫌私分油款,有12人被检察机关查办,新疆自治区第三建筑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马敬增受贿案牵出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规划计划处原副处长夏绍柳等11人涉案……

    马士虎:把住房公积金当成摇钱树

    2009年7月29日是个普通的日子,但对于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的员工来说,却是额手相庆的好日子,恨不得找几挂鞭炮放放。因为这一天,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判处独山子石化公司下属的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马士虎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马士虎被逮捕后,独山子石化公司的职工潘华(化名)说,“他是罪有应得啊,他可把我们职工坑苦了,我家所有的积蓄都让他骗走了。”

    36岁的马士虎系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大学文化,助理会计师职称,因工作表现出色,被提拔为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该中心住房资金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在这个职位上,他本应该把为职工谋福利的钱管好,但他却无视国家关于住房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明知故犯,最终堕入犯罪的深渊。

    马士虎第一次作案是在2003年底,当时他将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3000万元资金,擅自交付给乌鲁木齐市金新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在此理财过程中,马士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贪污投资收益款90.3万元。

    第一次得手尝到甜头之后,马士虎胆子大了起来。2004年2月,马士虎再次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将住房资金及其他公款共430万元挪给他人使用和进行个人盈利活动。

    多次作案之后的风平浪静让马士虎的私欲不断膨胀,于是又打起身边职工的主意。他谎称投资“湘财证券”代为理财可获取高额利息,诱骗本单位职工募集资金267万元,其中绝大部分资金由马士虎用于个人的盈利活动。后经多名集资受害人索要和民事诉讼,虽然追回大部分欠款,但仍有69万余元至今未予追回。

    “我一开始也是心存侥幸,认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有上亿元资金,自己挪用、贪污点只要做得巧妙,肯定神不知、鬼不觉,”马士虎后悔地对办案检察官说,“我把组织给予的权力变成获取个人利益的资本,把广大职工群众的住房公积金当成‘摇钱树,私心越来越大,都是贪心害了我啊,如果早有人提个醒,我也不至于滑得这么远。”

    王文璋和刘永革:“喝凉酒、收脏钱,早晚是病”

    两个成长经历相似,落马原因也相同的石油高管王文璋和刘永革,一个被判刑八年,一个被判十四年。有意思的是,二人出事前彼此还是很熟悉的朋友,他们犯罪后的畏惧心理甚至都极为相似。

    2008年春节过后的一天晚上,大庆油田公司某住宅楼旁的一个桥洞子底下,出现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他东张西望了一会儿,拿出一把铁锹在地上挖个坑,把一个塑料袋包裹放到里面,填平后又远近反复看了几遍,才放心地转身离开。

    这个人是大庆油田公司的王文璋,几天来当他得知检察机关正在调查一件与其所在单位有关的案件后,吃不下睡不着,惊慌失措之际,这才出现了前面深夜挖坑埋赃款的一幕。

    46岁的王文璋是中石油大庆油田地下资源开发公司分管生产经营的副经理,同时还兼任下属企业兴茂公司的总经理。王文璋从一名优秀的大学毕业生,靠勤学苦练成为单位的生产技术骨干,并走上处级领导岗位。和他一起工作过的领导和同事提起他来,无不伸出大拇指夸奖他的敬业精神和才能。

    王文璋走上处级领导岗位以后,究竟受贿了多少笔钱财他早已记不清了,他为此也常陷入一种内心的煎熬之中:一方面,为自己聚敛钱财的欲望得到了满足而兴奋;另一方面,又担心东窗事发,唯恐事情败露。用他自己的话说,“平常一听到警车响就会心惊肉跳。”

    所以,当检察官找王文璋了解有关情况时,没用几句话,王文璋的精神防线就彻底崩溃了,随即交代了自己的全部问题。

    王文璋在反思自己的思想变化时,曾对办案检察官说:“我曾经犹豫过,知道别人递过来的钱烫手,但我不收,会被别人说我难办事,有的朋友也对我说,不拿也洗不清自己。我想只要我替人办事了,拿了也没事”。正是这种想法使他把最初的犹豫变成理所应当,变成心安理得,变成来者不拒。

    经司法机关查明:2004年底至2008年春节前,王文璋以接受慰问费、感谢费、过节费等名义,先后16次收受与地下资源开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送的钱款共计9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2008年4月22日,王文璋因涉嫌受贿被大庆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逮捕。

    2008年10月15日,大庆市中级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王文璋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受贿所得9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

    “王文璋之所以能够如此明目张胆地疯狂敛财,除了上级部门监管乏力外,和班子内部缺乏监督制约也有很大关系。王文璋担任地下资源开发公司副经理之后,又兼任下属的兴茂公司经理,其他班子成员与王文璋相比差了两个职级。职级上的悬殊,使他们对王文璋一味顺从,由此养成王文璋有章不循、不按程序办事的习惯,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经常是独断专行、一手遮天,决策过程他人无法插手。这是导致王文璋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就在王文璋案发不久,大庆石化公司又一名石油高管——38岁的刘永革,因涉嫌受贿被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刑事拘留了,后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刘永革落马前是大庆石化公司储运中心市场部原主任。他1994年大学毕业后即在大庆石化公司参加工作,在不到六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入了党、提了干,还曾获得过大庆石化公司十大杰出青年、十大优秀共产党员和大庆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2002年10月被提拔为大庆石化公司储运中心市场部主任。他在担任大庆石化公司储运中心市场部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污油、芳烃抽余油销售价格调整、组织产品销售以及调运协调工作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有关业务客户款物折合人民币116万余元,另有人民币54万余元和1000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案发后,刘永革的受贿所得以及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均被依法收缴和扣押。

    刘永革回忆起自己第一次受贿说,“记得第一次,一个客户将一条价值1.8万余元的白金项链和一块价值3万余元的欧米茄手表送到我面前,说为了感谢我。面对这样贵重的礼物,我感到意外和不安也想推托,但又实在经不起亮闪闪的白金和名表的诱惑,半推半就地把‘礼物’收下了,我毁就毁在这个第一次上。”

    意外之财让刘永革尝到了“甜头”,在他看来,给客户说句话、提供点便利或帮助,客户送钱送物作为酬谢也是理所应当的,而自己收下这份“感谢”也是心安理得的。此后,一旦帮他人“办事”,如没捞到好处,就会觉得心里不平衡。而对于收受感谢费、好处费等却逐渐形成了习惯。

    俗话说“喝凉酒、收脏钱,早晚是病”,王文璋和刘永革的所作所为,完全应验了此言。

    刘庆祥:变着法子从单位里“拿”钱

    在众多腐败案中,刘庆祥案是较为复杂的,既存在“小金库”问题,又存在滥用职权和财务人员联合作案的问题。

    刘庆祥落马前系吉化集团吉林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4月8日,刘庆祥被吉林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庆祥在2006年12月初,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本公司财务总监闫某(另案处理),以虚列外聘人员劳务费的方式转给某劳务公司人民币41.8万元,后从该劳务公司将其中25万元直接存入刘庆祥个人的银行卡中,其中20万元用于本单位的有关支出,其余5万元被刘庆祥据为己有。2007年6月,刘庆祥又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个人的一台丰田皇冠牌轿车以55万元抵付了本单位所欠外部的工程款,之后刘庆祥向本单位索要钱款。公司财务总监闫某按照刘庆祥的要求,安排本单位财务人员依据抵账协议分四次将52万元资金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提出后,存入刘庆祥个人银行卡内。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台丰田皇冠牌轿车价值34.5万元,刘庆祥个人从中获取差价款17.5万元。

    三人团伙:监守自盗,形成“群蛀”

    在采访中,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石油高管的腐败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一条是基层部门领导权力过于集中,监管又严重缺失造成的。各级监督监察部门要么有牌子无行动,有制度无制约,久而久之,形同虚设;要么被拉拢被腐蚀,一个鼻孔出气,形成了一个可怕的小利益集团。其中,监守自盗的案例,以廖志农、赖新成、王兴林三人团伙盗窃案最为典型。

    2009年2月26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廖志农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判处赖新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判处王兴林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案发前,廖志农任川西钻探公司钻具井控公司原自贡站生产办调度员,赖新成任川西钻探公司钻具井控公司原自贡站生产办主任,王兴林任川西钻探公司钻具井控公司原自贡站钻具队队长。

    三人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多年,分别掌握着生产调度指挥、资产统计调拨、钻具井控装备管理和钻具工具回收、检验修复等方面的实权。面对利益驱动和金钱诱惑,他们利用手中掌管的权力,互相利用,彼此“照应”,相互“帮衬”。

    在盗卖钻具的过程中,他们“各司其职”,有与买主联系的,有开具出门条的,有亲自开车装车的,可谓“分工明确”。他们利用周末值班的机会,以关心职工生活为名,把一同值班的职工安排回家休息,然后自己开车,将钻具调装到个体业主陈某、李某等人的运输车上,再以上级紧急调用等名义为借口,出面搪塞门卫放行,盗走大量钻具。共同的贪婪使三人心照不宣,10个月时间里5次盗卖钻具230根共获赃款83.54万元。(邰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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