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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上市公司彰显加强法治治市的监管方向

来源:21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9-07-10 10:0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近日,康得新因信披违法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被证监会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7月8日表示,康得新行政处罚确定后或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证监会做出的行政处罚,只是追责体系的一个环节,证监会将发挥立体追责体系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处罚力度。

  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业务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远超其上市以来8年的净利润总和(80多亿)。

  对于这一案件,投资者颇为关注对康得新如何处罚。证监会表示对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对其他责任人员给予从重处罚。但是,对于如此恶劣的违法违规,即使按照现行的法规进行顶格处罚,其董事长也仅罚没30万元,这种惩罚与其造成投资者巨大的损失相比,不值一提。

  为康得新负责审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也一同被调查,这家劣迹斑斑的会计事务所曾多次接到证监会罚单,最近一次在今年1月,瑞华因对华泽钴镍2013年度、2014年度财报出具了虚假记载审计报告被证监会罚了390万。已经多次违规违法的中介机构依然在行业内继续违规执业,令人深思。

  自中国股票市场诞生始,股市定位于主要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仍待完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违规违法成本过低成为市场长期的顽疾。正因为对上市公司约束不足,导致一些违规者对法律缺乏敬畏。

  证监会强调对康得新“顶格从重处罚”,显示出从监管和执法角度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但是目前这种惩戒威慑力仍需加强,同时投资者保护条款亟待充实和细化。

  多少年来,每年全国两会期间投资者都会呼吁抓紧《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四大类证券市场欺诈行为,在行政、刑事、民事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严格规定。截至目前,证券法修订稿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相关内容。此外,公司法、刑法等相关修法也在推进中。

  现在,中国政府大力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决心改变融资结构,增加直接融资的比例,为高质量发展服务。与此同时,监管部门正在转向以法治市,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强化市场规则意识,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如果法律不完善,则会阻碍监管部门依法治市的效率与效果,导致投资者依然信心不足,成为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短板。显然,与投资者长期以来的利益保护诉求、与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相比,立法层面还需要加快步伐。

  证监会也表示会“用足用好现有规则严惩违法违规公司”,并提出了立体追责体系以更大程度地约束上市公司。所谓立体追责体系包括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追究、民事追究、诚信体系追究。比如证监会指出,在行政处罚做出之后,当事人将进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体系中,受到诚信体系制约和诚信惩戒。

  为了护航科创板成功推出并发挥期待中的作用,即探索资本市场改革以及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最高法院发布《为科创板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在提高了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方面有很大进步,比如入刑、经济制裁、集体诉讼、先行赔付等,明确科创板虚假陈述、欺诈发行法律责任,强化了违法违规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这些意见和规定主要还是针对科创板,现在需要通过进一步修法的形式将此类投资者保护全面覆盖中国资本市场,尤其是应该加快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赋予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保护自己利益的权利,它将会对上市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形成足够强大的威慑。

  中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金融供给侧结构性也在加快落实,金融市场正在走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轨道。如果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将会拖累这些改革事业有效落地,缺乏法律“牙齿”的追责体系不能真正“追责”,就不能形成市场威慑。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需要强大的法律体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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