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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造产业降负!广东率先出手,10大措施力度罕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18-09-11 13:1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9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下称修订版)的通知。

  《修订版》显示,广东省政府主要从降低税负、用地成本、社保成本、用电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等十个方面,全方位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从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可谓罕见。

  

 

  措施一: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如何降低企业税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其次,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

  第三,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

  第四,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或者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第五,2018年-2022年, 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再投资项目,由省市给予奖励。

  措施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较大,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导致用地成本压力上升。

  《修订版》要求,“三旧”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需求。

  其次,纳入省相关“十三五”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

  第三,如为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价可按所在地土地对应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对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

  此外,每年还将安排一定规模的用地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城市。

  措施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

  《修订版》主要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等“五险”做了一定调整。

  1、 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

  2、 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

  3、 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

  4、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已降到0.5%的可进一步降到0.45%。

  5、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20%~30%。

  措施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1、交易层面,到2020年,确保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广东省内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支持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

  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3、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措施,继续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清理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

  措施五: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1、 在省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的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2、 推动市属高速公路路段试行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3、 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

  4、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政府补偿或回购等方式自主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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