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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层面健全休假法律法规制度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19-08-12 11:19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公民休假权法》的制定尽快提上议事日程,明确公民休假权利清单。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网梳理发布了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对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5类休假标准予以明确。休假话题再次引起舆论的关注和热议。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重新梳理发布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仅仅是具有简明扼要的归纳梳理作用,重申和明确了五类休假的放假时间以及适逢周末能否补假,遗憾的是并没有从实质上增加劳动者的休假福利,特别是诸如已经休眠38年明显不合时宜的探亲假制度依然没有任何修改完善。因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不仅仅是梳理重申休假的标准,而且要与时俱进修改一直沉睡休眠的探亲假制度,同时要积极推进休假的供给侧改革,加快公民休假权立法,依法充分保障公民的休假权。

  38年前的1981年,在计划经济条件背景下,就业分配客观上造成劳动者背井离乡,《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甚至可达45天。出台38年来,很多人对此福利闻所未闻,一些具备休探亲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于各种原因通常并不批准员工休探亲假,员工基于各种顾虑也会“自愿”放弃休假权利。此外,很多单位会扣除休探亲假职工的绩效工资,休假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

  38年来探亲假政策明显不合时宜,早已不符合当今社会情况,却从未做过修改,也从未被废弃,成为一个尴尬的存在。38年不予修改探亲假老政策,与其说是慎重,不如说是一种懒政、惰政,一种公共政策调整上的行政不作为。期望有关部门顺应民意主动清理和修改包括探亲假在内的不合时宜的公共政策,让公共政策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时俱进,彰显民意。

  积极推进休假的供给侧改革,依法充分保障公民的休假权势在必行。社科院的一份建议2030年起全国范围内实行4天工作制的报告曾经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休闲绿皮书:2017-2018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建议,2030年实行“做四休三” ,即每周工作4天、放假3天。

  坦率地讲,相对于国外不少国家,我国的节假日总数和供给依然不足。休闲度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时代特征。欧洲人普遍信奉“度假权神圣不可侵犯”。欧洲的夏季假期大致从每年的7月开始延续到9月初,冬季假期从12月圣诞节前持续到来年的1月。欧洲人通常会在签署工作合同时,就明确假期和付薪假期的天数。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是不少国家法律制度的明确规定。

  尊重公民休假权,就必须真正落实带薪休假法律制度。目前我国虽有带薪休假的法律制度,但落实情况不如人意,这导致民众放假集中、出游集中,造成交通拥堵、景区瘫痪等问题。现行劳动法仅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2008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推行多年,但实施效果差强人意。带薪休假成为不少上班族享受不起的奢侈品。

  建议延长春节假期,可考虑延长春节假期从除夕一直放到元宵节,让传统的中国年的氛围更加浓郁。将春节假期从除夕延长至元宵节,把除夕和元宵节两个重要的节日衔接起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中国传统的春节文化,让中国年的年味更浓。

  期待劳动者的休假立法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从立法层面健全休假法律法规制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公民休假权法》的制定尽快提上议事日程,明确公民休假权利清单,依法保障公民的休假权利,依法追究侵犯和限制公民休假权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同时,强化落实带薪休假的劳动执法监察,为促进全社会依法休假和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适时适量加大节假日休假制度的供给侧改革力度不宜缓行,每周四天工作制不妨适时试行推广,适当增加元宵节、重阳节法定假期及延长春节假期,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休假的福利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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