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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信息无变化将无需办理2020个税专项扣除信息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9-12-13 10:30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对2020年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的七个常见问题进行了解读。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与2019年情况都没有发生变化,就无需办理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最大限度便利广大纳税人。

  针对2019年已经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的情况,税务总局表示,如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同时,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果纳税人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与此同时,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如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再如,如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与2019年情况都没有发生变化,就无需办理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政策,最大限度便利广大纳税人,让广大纳税人轻轻松松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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