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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App监管再升级:明年1月31日前须完成备案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12-13 10:5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备案将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单位属地备案”的原则开展。整个过程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一省备案全国有效。

  治理教育App乱象,教育部又发布一项具体的管理政策。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2020年2月1日起,公共服务体系将向社会公众提供备案信息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明确,“教育移动应用”,即教育APP,是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对象涵盖大、中、小学生等群体。

  教育人士认为,此次备案管理方法及相关细则,为教育App又加上一道安全防线,将有助于填补过去在监管方面的漏洞。

  教育App须备案

  借“互联网+教育”的东风,教育App以其便捷、高效等特点迅速在大、中、小教育教学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在不少教师、学生、家长的手机里,很容易发现几个甚至十几个教育App,涵盖了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家校联系到学科在线辅导各方各面,种类功能繁多。

  不过,这些App也是良莠不齐。记者注意到,一些中小学教育App上,色情暴力链接、相亲借贷广告、非法绑定等情况令不少学生和家长苦不堪言,有的在线教育App,在进入辅导功课页面之前,还必须收看一些广告,诱导孩子点击。

  为规范管理教育App应用,今年9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专家指出,此次《办法》是对上述发文中“建立备案制度”要求的具体回应。

  据了解,备案工作将由教育部统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与者不仅包括在线教育企业与机构,还包括使用教育类App的学校和教育行政单位。备案将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单位属地备案”的原则开展。整个过程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一省备案全国有效。

  具体来看,对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办法》要求,应按照要求通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提供者备案,并配合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备案审核工作。

  桂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刘成晨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对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进行备案管理,一方面,其有利于对APP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教育应用网络安全工作;另一方面,一旦备案,则相当于给App划了一道行为与盈利的红线,这将有利于在校师生使用。同时,这样的“备案”也便于社会来查询和监督,引入社会的力量来共同维护校园App的健康存在。

  然而备案工作的完成还需要时间,教育部也为此留出缓冲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点明确规定: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为备案缓冲期,期间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不作为备案的前置条件。请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并及时在公共服务体系上传、更新信息。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燕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个月的备案缓冲期,放宽条件,不将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作为前置条件,这是对于《规范教育APP意见》和《办法》的变通,为督促企业完成备案任务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此外,对于教育App使用者(即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办法》指出,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选用已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并通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使用者备案。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均应进行使用者备案。

  监督不断趋严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教育部针对教育类App出台相关政策。2018年,教育部曾发文,对中小学学习类App乱象进行了集中治理。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并强调要开展全面排查,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及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等内容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将涉嫌违法违规的App、微信公众号报告当地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查处。

  今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方式等提出规范。

  今年9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是国家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文件。不仅是对学习类App,学校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教育App也囊括其中。

  刘成晨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是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后出台的又一新规。同时,也是对今年9月《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教育部制定备案办法,明确备案流程和内容”的重要行动。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负责人在9月政策解读会上曾表示:“教育部建立备案制度,目的是准确掌握教育App供需双方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同时,根据大数据分析掌握教育App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为引导规范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刘成晨表示,与之前的行动相比,此次《办法》更注重落实层面。从多个层面规范和引导App健康发展,体现出教育部门治理App的决心和用心。最大的亮点在于,一方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进行治理,丰富了治理主体,规范教育APP使用不再只是校园或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情,这将有利于扩大治理效果和节约治理成本;另一方面,治理方式进行了更为合理、精准的规范,如分类治理。

  肖燕认为,《办法》在此前教育部发文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备案主体要求,即“机构使用者”也必须履行备案义务。这事实上是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教育行政机关提出了新要求。

  对于不备案或者不及时备案的主体,从《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来看,主要惩罚性后果有“约谈”“通报”“列入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黑名单”“撤销备案”“涉事单位六个月内不得再提交备案申请”。肖燕表示,总体来说,这些处罚措施对于行政机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而言,效果应该不错。

  此外,刘成晨表示,在备案管理的执行中,还需注意切实落实,防范“应付主义”,以及严防造假、腐败等问题,以期强化治理效果。(记者 赵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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