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电(张旭)12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围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列出了12条“不准”的情形,禁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等行为。其中部分条款是特别针对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虚假优惠等行为而提出。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快递行业的价格行为规则。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理事单位 产业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1961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769号
法律顾问: 李家祥 李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