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为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有序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供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购买主体。购买主体应当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承接主体,参照市场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价格。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调动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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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李家祥 李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