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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财税金融政策助力建设万亿级文旅产业

来源:文旅中国 发布时间:2022-06-22 10:4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安排部署,强化文化和旅游企业(以下简称“文旅企业”)引领作用,切实帮助文旅企业恢复发展,高质量建设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近日,陕西省财政厅会同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财税金融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推动做大做强做陕西优旅游产业,助力稳住全省经济大盘。

  《政策措施》聚焦财税金融等资源向文旅企业倾斜,充分考虑疫情对文旅企业的影响,从财政资金、金融扶持、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要素配置、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15条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规定,省属文旅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对文旅企业通过资本金注入、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加大政府专项债支持力度,对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给予支持。省级各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政策措施》加大创新绩效奖补力度,其中规定:对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的文旅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选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领军型文旅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大关的文旅企业,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达到省级相关部门认定标准,且纳入省级数据库的独角兽种子文旅企业、成长文旅企业和独角兽文旅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措施》支持文旅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其中明确:对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文旅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借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的外省上市公司,并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陕西省后稳健经营满2年的文旅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文旅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力度,其中规定:扩大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范围,将文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增发陕西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促进文化旅游消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发放图书卡等方式促进全民阅读,扩大出版发行市场的消费。对承担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文旅企业,按不高于年度运营经费总额的10%、最多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政策措施》支持重点文旅产业园区发展壮大,其中明确: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相关园区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陕西省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投资20亿元以上重大文旅项目的中国500强文旅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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