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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第三支柱”为社会保障加码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2-04-26 10:2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业内期盼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落地。这是我国在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随着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逐渐到位,个人养老金制度必将深刻影响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面向城镇职工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针对个人的商业养老保险。然而,多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一直依赖基本养老保险这“一条腿”走路,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展滞后。此次《意见》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养老第三支柱,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巨大突破。

  早在2008年,我国就已经提出要“研究养老保险延迟纳税等优惠政策”的建议。10年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正式落地,并开始试点,2021年试点范围扩大。这些之前的改革大多围绕“保险产品”展开,而此次《意见》的发布则突破了“保险产品”的范畴,将养老问题直接融入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之中。这对于我国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意见》有两个突出亮点:一是个人账户制度。养老个人账户,就是每个参与者都享有一个专属的个人养老账户,每年或每月的缴费直接存入此账户,并可通过此账户进行储蓄或投资,可随时查询资产构成和资产余额。投资选择也由参与者自行决定,除了领取时间有限制外,其他方面和一般的投资账户基本类似。通过账户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有需求的居民提前为养老进行储蓄,不仅解决了个人退休后收入的现金流问题,也缓解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压力和企业年金的流动性问题。

  二是参加范围。按照《意见》规定,参与人员的范围并没有局限于城镇职工,而是面向绝大多数的城镇和乡村居民。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约为10.29亿,全人口占比约72.8%。如此宽泛的参加范围,极大保证了有意愿居民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可能性。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制度突破,实现了真正的制度统一和制度公平。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未来发展,还有三个方面值得期待。

  首先是税收制度。《意见》对税收制度的描述较为模糊,尚未给出具体的细则。而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将直接影响居民的个人参与意愿,从而影响整个制度效果。因此,未来个人养老金在不同阶段的税收政策制定将变得十分重要。

  其次是投资模式。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一个特点就是投资灵活,持有人可以在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相对稳健的金融产品中自主选择。这保证了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稳健性和潜在增值能力。由于不同金融机构的投资运营能力将影响制度的实际效果,未来在投资细则的制定上要格外谨慎。

  第三是缴费水平。目前规定的个人养老金缴费上限为每年12000元,这与之前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上限类似,保持了连续性。但从过去几年试点看,不同城市的经济水平不尽相同,养老需求也有很大区别。期待未来这一限额会根据试点情况分省市动态调整。(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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