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一章中,该建议稿对反腐败机构进行情报收集、侦查措施、侦查人员办案权限等均作出规定。在“定罪和处罚”一章中,该建议稿规定了包括贿赂、贪污、挪用公款、影响力交易、资产非法增加、洗钱等各类腐败犯罪的构成及其刑罚。
“我国的反腐败法,只要在民间各种版本建议稿的基础上修改一下,召开一些座谈会,再借鉴一下俄罗斯、新加坡等有关国家的成熟文本,很快就可以出台。”童英贵认为,财产公示、诚信体系建设固然重要,但对腐败行为“违法必究”,通过刑罚形成震慑作用更为关键。
姜明安对反腐败法的出台也非常期待。他认为,2013年反腐败法立法工作应该启动,考虑到整体的法律设计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出台至少要三到五年,“可以力争三年出台”。
“如果排除人为干扰,两年就可以出台反腐败法。”李成言表示,该法出台需要有良好的政策反腐基础,而多年来我国出台的各种反腐败的相关规定都为立法做了充分准备;当前反腐败形势严峻,我们党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在客观上要求反腐败法及早出台。最重要的是,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所有这些都为制定反腐败基本法律奠定了良好基础。
“微博、网络反腐等,也让我们看到舆论是反腐的最好动力,也为反腐败立法提供了一个重要基础。”李成言认为,试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地方,可以探索先进行地方立法,从而推进国家层面出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进而再出台一个综合的反腐败法。“理论上讲,经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奋斗,出台反腐败法应该不成问题。”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相信反腐败法会及早出台。”采访最后,徐景龙代表说。郑赫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