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初,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简称《决定》),鼓励民营企业对现有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兼并收购。
《决定》进一步明确,凡允许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并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政府采购市场将对民营企业全面开放,民营企业可以享受相关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对于民营企业涉及新兴产业设立、新增投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辽宁省将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理。
为了给民营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辽宁省还将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地方法规,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放宽企业出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