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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氏公司"涉黑团伙内幕 成员吸冰毒被掌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3-01-31 10:2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王氏公司”涉黑团伙案庭审现场,21名被告人除3人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以外,其余都是“80后”和“90后”。

  2012年3月22日、23日、29日,连续发生打砸事件的酒吧,该事件发生后,“王氏公司”涉黑团伙浮出水面。

  【“王氏公司”组织结构图】

  这个自称“王氏公司”的涉黑团伙内部结构严整、纪律严明,成员统一食宿,定期领取生活费,俨然一家正规企业。2012年12月26日,这起由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联合督办,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俊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庭上,21名被告人都很年轻,除3人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以外,其余全都是“80后”和“90后”,年龄最小的到案时还不满18周岁。他们文化程度都不高,大多受过治安处罚,有吸毒、寻衅滋事、抢劫、赌博等违法犯罪前科。 

  近年来,涉黑团伙“王氏公司”通过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等非法手段攫取钱财,维持团伙日常运转,为害一方。 

  恩威并施,老大很有“范儿” 

  今年35岁的王俊是“王氏公司”的老大,在团伙中年龄最长,按宜兴风俗,团伙成员都称他为“阿哥”,以示尊重和亲近。 

  这位“阿哥”确实很有老大的范儿,有4个贴身保镖。这4名手下负责每人每天身带刀具保护王俊安全,与其形影不离。平日里,4个人对王俊日常生活的保障分工明确,有负责保管毒品的,有负责拎茶倒水的,有专司开车的,有主抓居室保洁的。什么时候王俊想抽烟了,手一伸,立马就有人递上香烟并点着;他往椅子上一坐,脚一伸,立马就有人上来捏腿捶背。王俊的妻子、孩子也有专人负责开车接送。 

  “王氏公司”是个讲“规矩”的组织。所有团伙成员都注重维护王俊的面子,都坚守一个信条:不尊重“阿哥”,就是和“王氏公司”过不去,就必须得到“教训”。 

  2012年3月8日,团伙骨干闫某与王俊一同外出,看到以前跟着王俊厮混的马某把手搭在王俊的肩膀上,觉得是对王俊不敬,上前照着马某的头部就是一拳,然后继续暴打,直到王俊呵止才肯罢手。即便到了该案的庭审现场,这些团伙成员对王俊依然恭敬有加,一如既往地称他“阿哥”,也不敢当面指证他的罪行。 

  王俊神圣不可侵犯的组织地位,并不是没有来由的。该团伙成员的食宿都由王俊出钱,他还定期发放生活费给大家。每逢手下“小弟”结婚,王俊出手也大方,送的都是几万元的红包。如果有团伙成员被抓坐牢,王俊会安排专人定期探视,该成员出狱,王俊还会派车迎接、摆酒洗尘。 

  王俊能以如此高超的手段笼络人心、树立威信,与他长期厮混社会的经历是分不开的。早在10年前,20岁出头的王俊就网罗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经常涉足歌舞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争强斗狠、寻衅滋事,在黑道上小有名气。 

  2004年8月,王俊在与人斗殴时被砍伤。随后,其团伙受到警方的有力打击,成员四散,有的被判刑,有的潜逃外地,有的被强制戒毒。但王俊向来很讲“义气”,受处理的团伙成员没有供出他的恶行,王俊也很少在团伙作案时亲自出面,因而侥幸成为漏网之鱼。这之后,王俊蛰伏了一段时间。 

  2009年,团伙原来的骨干成员闫某、蒋某等先后刑满释放,他们重新找到王俊,纠集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青年。 

  经过数年发展,一个以王俊为首,闫某、蒋某等4人为骨干,其余十几个“小弟”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了。 

  “纪律”严明,吸冰毒被尿检 

  “王氏公司”成员杨某的供述中有这样的内容:“‘阳阳’因为晚上在外住宿被骨干成员殴打,‘顺子’有一次没随叫随到被开除,我被开除是因为扬言要砍另一个成员。” 

  集中住宿,不得随意在外留宿;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随叫随到;办事前必须请示,办完事及时汇报;成员之间要团结,不许随意惹事;办事要有勇有谋,遇事要敢打敢冲;不按规矩办事,要受教训甚至被开除……这是王俊为“王氏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团伙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王俊时常警告手下,不允许他们像小流氓一样惹是生非,不准吸食冰毒,不准赌钱,带队头目之间互相借用手下要经过他同意。而“王氏公司”的最高原则就是必须听王俊的。不听王俊的话,就是违反纪律、冒犯权威,要受严惩。有一次,团伙骨干史某违反王俊不准吸食冰毒的规定,被要求尿检,结果呈阳性。王俊当场打了他几记耳光,警告“以后再‘溜冰’有你好看”。 

  为加强对团伙的控制,王俊专门安排了出租屋,所有团伙成员都在里面统一食宿,而他的4名贴身保镖则长期吃住在他家。“公司”有3台固定车辆供日常使用,作案工具也统一存放在王俊家的车库里,行动前统一领取,行动后统一归还,不得随便携带使用。 

  “王氏公司”的日常运作实行层级管理,权责明晰。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是王俊,对团伙负总责,进行幕后指挥。第二层级有闫某、蒋某、余某、史某等骨干成员。其中,闫某、蒋某为带队头目,余某、史某、任某负责“创收”,保障团伙的经济来源。第三个层级是10多名“小弟”,充当保镖和打手,专司打打杀杀。“小弟”又分3组,一组直接由王俊指挥,另两组分别由闫某、蒋某带队。 

  “王氏公司”的办公地点设在市中心步行街一家酒吧的元首包厢,王俊每天带着贴身保镖到此上班,骨干成员有事可以前来汇报,一般成员不能随便与王俊见面,更不能自行到王俊家里去。 

  生意兴隆,放贷加收保护费 

  王俊手下20多个弟兄,每天吃喝玩乐的开销都有几千元,钱从哪儿来呢?王俊从不担心这个问题,因为“王氏公司”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他们做的是投资生意,每个月都有10万到20万元的收入。 

  其实,所谓的“投资生意”主要是放高利贷和放“水钱”。2008年以来,王俊以每月2到3分利息向亲戚、朋友募集了800多万元,再以每月6分以上利息去放高利贷,非法获利300余万元。自2009年开始,王俊又安排余某、史某、任某到各赌场去放“水钱”(小额贷款),收益更是惊人。1万元“水钱”,每天利息300元。“王氏公司”放的“水钱”和利息没人敢拖欠不还,几年下来收入几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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