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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发文成立公益广告制作中心 供各媒体无偿选用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2-06 21:50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要求依托《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移动等5家单位设立5家“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中心,分别牵头设计制作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手机类公益广告,形成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媒体无偿选用。

  据了解,该文件强调,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广告,可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据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何海明介绍,文件还要求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少于10次,其他专业频道每天播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少于15次。他还透露,央视将在今年推动设立“中国电视公益发展基金”,鼓励更多机构和个人投身公益广告事业。(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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