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月1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蹊跷的“采访”》为题曝光了李德勇在江苏省连云港市非法设立记者站进行新闻敲诈一事。事件一经曝光,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以及连云港市新闻出版、“扫黄打非”办、公安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严厉谴责并要求严肃惩处事件当事人。目前,李德勇、王利平(李德勇前妻)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李德勇的侄儿在逃。同时,总署正按规定程序吊销李德勇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新闻采编不良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视频截图
看来李主任把采访当成了一种生意来经营,而经营又以采访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得手了他就躲在屋里数钱,事儿发了那就以所谓的“新闻记者管采访、工作人员管经营”之类的说辞来搪塞。这也就是李主任大量招聘外来人员的一个用意:替他要钱。其实记者在这里一直都挺奇怪,干这种事不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吗?怎么每次出去少则二三个,多则四五个人呢?还是知情人道出其中的奥秘,这也是李主任不断招聘新人的第二个用意:让新人陪着他去,按人头算可以多拿钱,但敲诈来的钱却都落进了李主任一个人的腰包。
权威部门行动:新闻出版总署通报核查江苏连云港非法记者站有关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正按规定程序吊销李德勇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新闻采编不良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二是要求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调整购物导报社领导班子,责令报社停业整顿,清查所有采编人员,新闻出版总署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对该报社追加行政处罚。三是将此案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全国,要求各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打击力度,大力查处利用新闻采访活动牟利的各类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新闻采访环境。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谴责李德勇等真假记者“组团”进行新闻敲诈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完全支持新闻出版总署采取的措施,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和利用新闻采访进行敲诈的行为。
李德勇作为购物导报持证记者,擅自在外设立记者站,以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严重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玷污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其他涉案人员在李德勇指使纵容下,假冒记者名义招摇撞骗,侵犯了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新闻队伍良好形象。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对李德勇等人的恶劣行径表示严厉谴责。
持证记者携亲朋组团敲诈多个企业

昨天下午,记者两度致电购物导报社进行求证,该单位一名尚姓工作人员称,李德勇于去年在他们单位工作过几个月,于2012年11月份就离职了,之后的事情他们就不清楚了,在该单位工作期间,单位并没有发现李德勇有违法违纪行为。
记者问,李德勇离职后为何没有及时注销他的记者证,该工作人员说,这是领导的事情,自己并不清楚,应该已经注销了,但是记者从中国记者网公布的记者证注销公告中查询,去年11月至今,没有李德勇记者证被注销的记录。
黑记者李德勇“组团”新闻敲诈已被刑拘 其侄儿在逃
2月1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李德勇等真假记者“组团”进行新闻敲诈一事。21日,记者从连云港市新闻出版部门得知,李德勇、王利平(李德勇前妻)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李德勇的侄儿在逃。
19日,相关部门从李德勇非法成立的记者站(家中)搜出9份不同媒体的“记者证”。经鉴定李德勇、王利平均持有《购物导报》真记者证。其他涉案人员分别持有《中国新农村月刊》杂志社、《中国法制监督网》、《中华传媒纵横》等记者证。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8家媒体记者证真假还在甄别中。
媒体评论:
中国青年报:采访何以成了赚钱工具
黑记者、假记者当然可恶,蹊跷的是,这些人的敲诈往往能够成功。并且,需要承认,确实也有一些丧失职业操守的真记者,假借采访之名,拉广告、收提成、拿红包,大发不义之财。
他们为什么能得逞?因为一些被采访对象自身有问题,有把柄可抓。比如用工单位,不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比如污染企业,悄悄往河里排污;比如煤矿,忽视安全生产,以致事故频发。由于怕丑闻曝光,怕摊上大事,所以破财免灾,花钱买太平。如此的“黑吃黑”并不鲜见,一些公众事件,繁峙矿难、紫金污染事件之类,也都曾见识过“红包”的效用。
光明日报:监督渠道匮乏是黑记者产生诱因
每次探讨“黑记者”为何层出不穷时,舆论大都会紧盯那些给“黑记者”提供活动空间的“市场”,比如那些黑煤矿。一起又一起假记者敲诈丑闻被曝光后,“没有黑煤矿哪有黑记者”的慨叹也充斥着网络。比这种慨叹更理性的反思是,媒体行业的监管也存在漏洞,所以才导致“黑记者”此起彼伏。这些慨叹和反思都没错,但是“黑记者”为何层出不穷,我们到底还是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
维护正义守护公正,是媒体的重要职责,而行使这一职责,绝对离不开“舆论监督”这一重要手段。客观来看,与其他社会监督手段相比,媒体监督所发挥的威力更强大一些,这也决定了媒体在行使监督之责时拥有比较强大的话语权。所以,社会公众为什么会信任甚至“迷信”媒体监督,一定程度上说,是因为社会监督渠道狭窄,公众对社会问题的监督无力,不得不把社会监督的重任托付于媒体。换句话说,社会监督渠道狭窄,成就了媒体监督的一枝独大。
微博反响:
@富敏荣律师: 支持中国记协清理门户!
@雷文1970(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日报新晚评论部副主任刘哲):【打苍蝇,更要清鸡蛋】真假、大小记者敲诈勒索,不是啥新闻,被央视曝光却成了新闻。用“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形容这事最合适。查处“记者”是必要的,但别光盯着“记者”,也要清理那些有缝的蛋、坏鸡蛋臭鸡蛋。“记者”敢于铤而走险去敲诈的,一般是不能放在阳光下的权力,反腐扫帚不勤,苍蝇自然来了。
@李蓬(河南商报社社长): 为什么会有新闻敲诈?一大批巿场化报刊既没本事混下去,又坚决硬撑不破产,于是只好让这些混混式的“记者”四处耍无赖讹钱。
心闲物幽:作为一名从业者,我觉得这是给同战线的铁肩担道义的勇士们抹黑。传媒行业是要市场化,但这绝不是部分无德无责之人的自由市场。
邓给力2013:购物导报报社应该取缔!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应该根据报社的运营情况对其进行监管,在这个事件中报社也获得了部分非法利益,存在同流合污的情况,对于这种报社,应该坚决取缔!提高新闻行业准入门槛,建立一个新闻督导机制才是长久之计!!
他山之石:
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管理
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管理活而不乱。结合笔者的研究和实地考察,就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管理做一探讨。
法律和规则的双重管理。除组织保证外,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管理强调法律和规则的双重约束。
法律管理。新加坡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报章与印刷法令》《诽谤法令》《煽动法令》《内部安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媒体发展局法令》等。《报章与印刷法令》明确规定:一、实行报刊出版准证每年更新;二、新加坡报业控股董事必须是新加坡人;三、个人或机构股份不得超过5%;四、外国人合计不能超过49%;五、股份分为管理股和普通股,管理股占总股份的1%,发给新闻通讯艺术部部长批准的公民或机构;六、在委任报社高层管理人员的投票中,每份管理股有200票的表决权。
规则管理。除法令外,新加坡新闻传播媒体的管理,还有一些没有明确的条文,但却是约定俗成的规则,包括:一、不得玩弄种族、语文、宗教等敏感话题;二、不得挑拨种族矛盾和冲突;三、报道军事、外交等课题须照顾国家利益与安全,可以理性讨论、批评,不能鼓动、制造分裂。对这些规则,李光耀说:“我知道哪些报道是庸俗下流和丑恶可耻的,这些我还能忍受。但如果任何报纸每天都在撒语言、文化或宗教的毒素,我就会戴上指节铜套(加以对付)。”
自律与沟通的双管齐下。自律与沟通,是新加坡新闻传播媒体管理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