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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四部力挺光伏产业规模化应用 公布示范区名单(2)

来源:中国产业网综合 作者:高建婷 发布时间:2010-12-03 09:5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财政部等四部门对光伏发电关键设备中标补贴50%


  12月2日,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在北京召开会议,对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组织和实施进行动员、部署,加快推进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帅军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速,技术水平稳步提高,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市场潜力不断释放,政策措施日趋完善,已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条件。同时,全球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正迈入规模化应用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必须提高认识,紧紧抓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推动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在继续采取特许权招标支持光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大型荒漠电站的同时,积极运用财政补贴方式加大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力度,形成国际国内协同拉动,继续保持和扩大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在国际领域的竞争优势。
  会议公布了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分别是:北京亦庄经开区、上海张江高新区、天津中新生态城、深圳高新区、河南郑州空港新区、安徽合肥高新区、山东德州经开区、江西新余高新区、湖北黄石黄金山开发(600679,股吧)区、湖南湘潭九华示范区、河北保定高新区、辽宁鞍山达到湾开发区、浙江长兴经开区。
  会议明确,2009年、2010年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后,明后两年将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示范,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形成持续稳定、不断扩大的光伏发电应用市场。
  会议强调,大力推进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二是要加快集中连片示范,探索建立有效的光伏发电商业模式,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国内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重点,进一步增加示范区数量,争取使园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厂房上都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三是保障项目并网运行,国家电网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并网程序,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及时为项目单位提供并网服务;落实示范项目自发自用政策,对富余电量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实行全额收购。四是建立“财政-科技联动新机制”,通过实施示范工程启动市场,支持企业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规模化,使光伏发电成本持续大幅度下降,尽早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五是采取集中招标,让优秀企业脱颖而出,做大做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伏发电生产企业和电站建设、施工、运营企业,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加快工作进度;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示范工程建成精品工程;要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引导示范效应;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内容、掌握政策导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行为,不断扩大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为形成光伏发电研发、制造和应用协同发展的新局面共同努力。
  会议还举行了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授牌仪式和北京亦庄经开区启动仪式。(财政部网站)
 

    进一步实施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
    中国强力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建立“财政—科技联动新机制” 尽早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综合新华社消息:时值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墨西哥坎昆举行之际,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能源局四部门2日在北京联合宣布,将通过进一步实施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等多项举措,强力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国内的大规模应用。
  四部门在北京举行的会议上,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3个开发区确定为中国首批“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2009年、2010年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后,明后两年将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示范,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形成持续稳定、不断扩大的光伏发电应用市场。
  据悉,在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委的支持和帮助下,北京亦庄将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属于并网光伏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4.6亿元,总装机容量为20兆瓦,安装位置为建筑物屋顶。
  据统计,目前在北京亦庄汽车、装备制造、移动通信、电子信息、数字电视等专业产业园中,可利用建筑屋顶面积超过70万平方米。预计项目实施后,可年均发电量2272万千瓦时,25年累计发电量超过5.68亿千瓦时,将在工业用电高峰期有效缓解电网在高峰期的压力。同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8179.2吨,减少烟尘排放量122.7吨,二氧化碳21429.6吨、二氧化硫179.9吨,氮氧化物60.5吨。
  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速,技术水平稳步提高,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市场潜力不断释放,政策措施日趋完善,已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条件。同时,全球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正迈入规模化应用新阶段。
  根据会议部署,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
  同时,加快集中连片示范,探索建立有效的光伏发电商业模式,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国内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重点,进一步增加示范区数量,争取使园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厂房上都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为保障项目并网运行,国家电网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并网程序,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及时为项目单位提供并网服务;落实示范项目自发自用政策,对富余电量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实行全额收购。
  我国还将建立“财政—科技联动新机制”,通过实施示范工程启动市场,支持企业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规模化,使光伏发电成本持续大幅度下降,尽早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首批13个示范区名单


  北京亦庄经开区、上海张江高新区、天津中新生态城、深圳高新区、河南郑州空港新区、安徽合肥高新区、山东德州经开区、江西新余高新区、湖北黄石黄金山开发区、湖南湘潭九华示范区、河北保定高新区、辽宁鞍山达到湾开发区、浙江长兴经开区。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光伏不再“只为他人作嫁衣”
  四部委: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


  严重依赖国外市场的世界第一大光伏生产国正迅速加大对国内光伏市场的培育。
  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昨日在京召开的会议传来消息,在去年和今年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后,明后两年中国将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示范,并“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100万千瓦)”。
  此举意味着,2年后,中国每年新投入国内市场的光伏装机容量将超过目前国内累计的光伏装机容量。国家能源局此前曾发布预测,在今年可能实现翻番增长的情况下,至今年年底中国可实现光伏累计装机容量60万千瓦。
  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生产国,中国去年生产了大约4000兆瓦的光伏组件,但其中有超过96%销往国外,今年中国生产的光伏组件更有望超过全球市场份额一半以上,但其中的绝大部分依然销往海外。
  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国内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启动国内光伏市场一直是业界的呼声。
  从全球来看,光伏产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年均增长均在40%上下,但作为新能源形态,其价格与传统能源仍存在较大差距,其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扶持政策的出台和执行。
  昨日四部委召开的联合会议对此给出明确信号,对中国光伏应用市场定调称“已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条件”,并表示,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在继续采取特许权招标支持光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大型荒漠电站的同时,将积极运用财政补贴方式加大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力度。
  其中,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
  2009年,财政部等三部委启动金太阳示范工程时,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在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而这一次,除了在关键设备按中标价格给予50%补贴外,还额外增加了4元/瓦和6元/瓦的定额补贴。
  业内专家介绍,国内目前1瓦光伏总装价格大约在18~22元左右,按原来方案计算,可以得到的补贴约为9~11元,而按照昨日四部门会议给出的补贴方案,在关键设备(组件与逆变器加起来,每瓦造价15~18元)补贴50%之后,再享受每瓦4元至6元的补贴,相当于补贴已经超过70%。
  四部门昨日还提出,未来将加快集中连片示范,探索建立有效的光伏发电商业模式,并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国内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重点。
  包括北京亦庄经开区、上海张江高新区等在内的13个开发区被作为“首批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在会上公布。
  会议还提出,为保障项目并网运行,国家电网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并网程序,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及时为项目单位提供并网服务;落实示范项目自发自用政策,对富余电量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实行全额收购。
(第一财经日报)

 

    首批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名单公布


  2日,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在北京召开会议,对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组织和实施进行动员部署,并公布了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
  会议公布了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分别是:北京亦庄经开区、上海张江高新区、天津中新生态城、深圳高新区、河南郑州空港新区、安徽合肥高新区、山东德州经开区、江西新余高新区、湖北黄石黄金山开发区、湖南湘潭九华示范区、河北保定高新区、辽宁鞍山达到湾开发区、浙江长兴经开区。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会议上强调,要加快集中连片示范,建立有效的光伏发电商业模式。他表示,实行集中连片示范,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系统造价,也有利于电网集中管理。为此,财政部结合我国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多、工业企业集中、用电量大的特点进行集中成片示范,2010年首批确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3个开发区作为“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一期建设规模为170兆瓦。
  据初步统计,我国有100多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都在几十平方公里,可安装光伏发电规模约在100兆瓦,这样仅国家级开发区就可以实现1000万千瓦装机。加上数百个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装机规模就更大。
  会议还明确,2009年、2010年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后,明后两年将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示范,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形成持续稳定、不断扩大的光伏发电应用市场。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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