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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遭曲解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欲起诉中青报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红网-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10-12-10 10:45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资料图: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资料图: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

 

 

 

 

 

    本报记者周至美 长沙报道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拆迁引发的悲剧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引来网友的争议。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撰文《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以反驳伍皓的观点,这篇发表于12月9日《中国青年报》的评论文章引起了伍皓的不满,他表示要起诉《中国青年报》、《晶报》(后取消)和李鸿文,准备分别索赔10万元,伍皓称:“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

 

  伍皓:起诉不为钱,是为法治精神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接受采访时称,李的文章发表以后导致很多网友骂他,给他和家人生活带来困扰,因此决定起诉。

  伍皓强调,他的微博那段话说的是“拆迁”并非李的文章中所说的“强拆”。他还举例说,最近几起拆迁恶性事件经媒体曝光之后得到解决,起了不好的“示范”作用。他提倡“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处理理念,而李的文章“误导了公众对我关于反强拆、要理性协商观点的认知,导致公众误认为我是暴力强迁的支持者”。

  评论员发表不同意见的文章就引发起诉,是否有悖于言论自由,妨碍媒体监督?伍皓称这跟媒体监督没有关系,而是故意歪曲和断章取义侵害公民名誉权的问题。伍皓说,希望通过官司,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言论自由是有法律边界的。

  伍皓表示,这是认真的,不是开玩笑。他称已全权委托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蒋天胜律师代理此事。之所以准备起诉《中国青年报》是因为该报应该为自己的发稿负责,“中国青年报川总是我朋友。(起诉)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但具体还要和律师商榷” 。蒋天胜律师也表示是否起诉中青报还没有定论。鉴于《晶报》并未发表该文章,伍皓已表示不再起诉。

  尽管伍皓的身份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他表示“绝对不会动用公权力”。

 

  李鸿文:我奉陪到底

 

  李鸿文说,事情缘起于6日晚至7日凌晨,众网友合力成功解救了一位意欲“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的青岛拆迁户,对这起事件的结果,伍皓“借机发挥”。他还称,他的文章只有部分是自己的主要观点,其他都是网友和他(伍皓)的对话。但李鸿文表示对整篇文章“愿意负全责”。

  对于伍皓可能的起诉,李鸿文表示不怕,欢迎打官司,“对我个人而言,则是个人权利的官司,再次申明:我奉陪到底!”

  据伍皓透露,他已经和中国青年报社的领导(川总)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还不了解此事。截至发稿,记者尚未能与中国青年报的领导取得联系。而中国青年报社总编室一位马姓主任也表示对此事还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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