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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施过百天 山东2.4万人被一次记满12分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发布时间:2013-04-26 13:44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4月25日下午,在济南经十路与环山路交叉路口,面对斑马线上的行人,一辆从环山路左转的车辆丝毫没有减速,一位过马路的行人避之不及,摔倒在地。记者 左庆 摄

  从今年1月1日起到现在,“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已过百天。记者从省交警部门获悉,我省一季度一次记满12分的驾驶员达24613人次,同比上升102%。与此同时交通违法数量大幅下降,其中故意遮挡号牌行为降了八成。
  近日,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黑色帕萨特轿车沿济南经六路由东向西行驶,被济南交警支队槐荫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查核实,驾驶人刘某将该车号牌放在了车辆后备箱内。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当事人悬挂号牌后上路行驶。
  在济南交警多次执法中,不少未悬挂号牌的驾驶人称听说过新交规,但“没想到真会罚得这么重”。
  1月1日新交规实施以来,不少交通违法项目提高了分值,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在最严交规下,全省一季度一次记满12分的驾驶员人数达到24613人次,导致记满分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酒驾、超速、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重罚的同时,之前在城市道路中较为常见的违法变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超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大幅下降,开车抽烟、开车打手机、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据我省交管部门统计,自1月1日起,全省共查处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235319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10874起,故意遮挡号牌3104起,同比分别下降15%、50%、81%,新政实施效果明显。
  “新交规在规范驾驶行为、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董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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