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两年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醉酒驾车犯罪案件312件,因为此类案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被告人大多被从严量刑。这是记者今天从沈阳中院获悉的。
两年来,沈阳市各级法院共审结醉酒驾车犯罪案件312件,3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1个月至6个月,罚金1000元至1万元。被告人中绝大部分是男性,仅有3名是女性;年龄最大的51岁,最小的17岁;从车辆类型看,市区涉案车辆以小轿车、小型货车、客车居多,各郊县涉案车辆以两轮摩托、三轮摩托居多,并且驾驶两轮摩托、三轮摩托的大多为无证、无牌驾驶;从案发情况看,四分之三的案件因为醉酒驾车后发生了交通事故而被公安机关查处,充分表明醉酒驾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危害性严重。
据该院政治部主任张明强介绍,沈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但在审理的312件醉酒驾车犯罪案件中,多数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被告人大多被从严量刑。(记者霍仕明通讯员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