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法出台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旅游法第二章“旅游者”中,对游客的权利义务有细致的规定,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普通游客对旅游法了解多少?他们最关心什么?记者日前前往北京的后海、天坛、王府井等景点和街区进行采访调查。
采访中,大部分游客都表示知道旅游法的出台,很多游客对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景区门票涨价”、“旅游投诉”、“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等内容特别关注。
在后海,来自上海的牛阿姨告诉记者,她参团去欧洲旅行时,曾有过“不大愉快”的经历:在巴黎机场,她和老伴的托运行李找不到了,旅行社虽然承诺帮忙查找,但接下来的5天时间里,他们没有换洗衣物、洗漱用品,为了节约,只能凑合一下。“回来后我们打电话找了好几个部门投诉,都没有回复。”旅游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牛阿姨说,“旅游法要求各地政府设立统一的投诉受理机构,这样消费者遇到问题,就不会被不同部门推来推去,不会投诉无门了。”她希望受理机构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给消费者明确的回复,并定期公布投诉解决、受理结果。
在天坛,来自天津的“背包族”,24岁的朱焕元告诉记者,像自己这样不喜欢报团,喜欢自己出来玩的游客,最关心的是旅游目的地是否安全、旅游目的地的信息是否准确。他对旅游法中提到的“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等相关条款十分关注,“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县级以上政府无偿向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这样我如果想去哪里玩,之前就可以咨询到较为准确和权威的信息,比网上下载的资料要靠谱得多。”和他一同出行的肖小姐最关注和“景区价格”相关的法律条款。“本来打算五一左右去凤凰玩,就是因为最近突然收了门票,才选择了其他古镇。现在法律规定门票上涨必须提前6个月公示,游客对门票情况心里有数,不至于到了门口才‘被’涨价,很扫兴也玩不好。”
在王府井,来自江西的胡女士一家告诉记者,来北京玩了4天,他们专门留了一天时间到王府井购物。说起旅游法,胡女士告诉记者,游客最怕参团旅游时,遇到“强买强卖”的情况。之前他们去海南,和旅游团的导游聊天才知道,旅游团是导游花钱向旅行社“买过来”的,如果不通过购物拿提成,他们就赚不到钱。“我也蛮同情导游的,我觉得购物的问题,主要还是行业不规范造成的。旅游法保障了导游的权益,也就是保证了游客的利益。”关于“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胡女士又有一些疑惑,“我们当然不希望强制消费,但有时候出去玩,尤其是去国外旅游,很多人语言不通、不了解当地情况,旅行社指定购物店给游客提供了参考和选择。以后如果旅行社不能指定购物店了,我们又想买东西,怎么找到合适的地点呢?”胡女士建议,相关部门能否对旅游购物尤其是境外购物有更多信息指引,比如评选购物星级店,让消费者买得方便、买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