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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反倾销:悬剑未落,刃已伤人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发布时间:2013-05-29 09:3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5月17日,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中方高度关注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希望欧盟委员会能够正视现实,谨慎评估利益,切实采取行动,反对征税建议,积极认真履行通过磋商化解摩擦的承诺,妥善解决光伏案,维护中欧双边的关系大局。

  发出此番言论的背景是早已被媒体“爆炒”的欧委会就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提出初裁建议案,其中涉及对华光伏组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税率为37%~68%。对此,沈丹阳表示,希望这不是真的,是假消息最好。但如果消息属实,欧委会的做法将严重违反多边共识,欧盟的做法也将严重危害中欧经贸关系。

  消息是真是假,或许近日即有分晓,真也好,假也罢,这把中国光伏头上的悬剑,似乎早已伤及我国光伏产业的命脉。

  逆境难转市场沦陷

  随着6月6日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初裁大限的临近,对欧委会提案的正式磋商进程已经启动。有人说,中欧光伏博弈也将由此进入“后初裁时期”,中方将“力争通过影响终裁结果来寻求翻盘”。

  欧委会提案中,对华光伏企业征收的平均税率高达47.6%。其中,对包括尚德电力、赛维LDK、天合光能及晶澳太阳能等在内的行业领军企业的适用关税税率为50%~60%。此外,欧盟海关已从3月5日起,登记所有从中国进口的相关产品,这意味着,一旦初裁正式落地,中方光伏企业自今年3月至5月间对欧出口的光伏产品也会被追溯征税。

  或许用数据来说明其影响更为直观:2012年,受国内外行业形势和经济、政策环境影响,我国光伏产品对欧出口额同比下降45.1%,至111.9亿美元;国内光伏产业已经连续6个季度全行业亏损,今年前两月更降至12.7亿美元。早有国内光伏企业高管预测,根据一季度欧盟市场订单同比减少逾半的情况来看,如果反倾销税实施,诸多国内光伏企业“恐怕只能退出欧盟市场”。

  针对如何规避征税且保住欧盟市场,专家指出,企业要么把对欧出口光伏产品全部转移到海外第三国生产;要么自身转做品牌销售,同时寻求合作伙伴从事海外OEM代工。

  这样的选择,或许前路并不平坦。一方面,企业海外建厂,要综合考虑产品的运输成本和定价方面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另一方面,OEM代工虽然可以降低成本,扩大规模,却也意味着将利润摊薄后与代工企业共享。以目前国内光伏企业生存现状来看,维持盈利已属吃力,代工会进一步压缩已经狭窄的利润空间。

  而还有部分企业已经用实际行动做出了选择——减少对欧洲市场的出货量,转而拓展其他新兴市场。欧洲光伏工业协会(EPIA)日前发布报告称,全球光伏市场的驱动引擎正在从欧洲向全球其他地区转移,并断言2013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将大多数安装在欧洲以外的市场。

  但是,笔者早在2月,就对光伏企业“批量出海”给出了预警:虽然新兴市场机遇无限,但是以南非、埃塞俄比亚为代表的非洲国家,虽然显现了巨大的光伏商机,但是其市场尚不成熟、政策变化性大、产业环境较差等问题仍给投资带来巨大风险。

  谁是“救命稻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外界环境打击下,本就乱象丛生的国内多晶硅-光伏产业更加举步维艰,企业自食了无序发展的恶果,难以凭一己之力实现自救。2012年底以来,中国政府多数次传递出信号,使企业看到在逆境之中,国家以政策扶持,扩大国内光伏市场内需,实现光伏自救的希望。然而,时至今日,看似大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势的诸多政策虽非纸上谈兵,但要发挥实效,也尚需时日。

  当前,中国企业在欧洲光伏梦的破灭已无悬念,寻找救命稻草的过程中,国内市场的启动,似乎越来越被寄予厚望。有市场人士乐观估计,到2015年,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可能超过20GW,今后5~10年的的光伏系统安装量更会大大超过当前制定的总量目标。也有消息称,我国光伏“十二五”规划装机容量将从21GW调整至35GW,这一调整一旦确定就意味着光伏业在未来几年需要保持平均每年10GW左右的安装量。

  据了解,正是因为看好国内光伏市场前景,诸多光伏企业已经将目光投向光照充足、光伏发展前景好的地区。以新疆为例,招商新能源已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约,计划“十二五”期间在疆开发、建成、并网运营不少于300MW的光伏电站,总投资30亿元;已在新疆运作青河、图木舒克等光伏项目的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也与新疆方面就合作开发清洁能源项目达成了战略框架协议。

  行业人士指出,我国光伏市场走入规模化“应用时代”的前提,一方面,是企业修炼“内功”,提高系统集成能力,而更加重要的是,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中,也要伴随并网问题的逐步解决,建立合理有效的电价机制,用合理的电价政策引导光伏产业发展。

  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的分布式发电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虽然国家电网已经颁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这无疑是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有力举措,各地也陆续传来个人自发电项目的零突破,但是,真正商业化的分布式新能源工程还很少,再加上上网价格和政策等多重困扰,以此为抓手,使企业转化危机,仍然难以实现。

  分布式发电 政策如何接地气

  分布式发电鼓励政策出台之后,引来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自建家庭光伏发电站,发电卖给国家电网”似乎在一段时间内成了新闻热词,引发对光伏行业光伏前景的无限联想。然而,事实真的如此么?

  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核心采购部件分三部分: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和汇流装置。据行业人士计算,一套家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售价约12元~15元/瓦。每平方米最大装机量为200瓦。一个40平方米的屋顶阳台,装机容量达8千瓦,成本投入约为10万~12万元;一般情况下,光伏板使用寿命是25年。

  但是,投资却并非一本万利。众所周知,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转化率而言,地区的光照条件至关重要,日照时间较短的地区并不适合建设光伏电站;此外,和欧美居民居住的独栋别墅类建筑相比,我国大多是几十户居民共用所居住的高楼楼顶,这也为自建电站自家用带来了困难;以目前情况来看,居民发电仍受并网条件限制,只能自发自用,卖给国家并不能实现,而如果自用,峰谷之间的储能问题又加大了发电难度。而以此为前提,相对于我国各地价格较低的居民用电,光伏发电的成本过高,投资难以收回。

  目前,国内并未形成可行的、适宜的商业模式,激励分布式发电项目运营商和个人业主介入其中。相比而言,在德国,政府采取“上网电价统购统销”的模式,即电网公司以较高的价格把所有光伏发电收购上来,并及时发放收购款,然后电网再和政府去核算补贴,获得补贴差价;而政府再把这部分补贴的资金分摊到消费者上缴的电价中。美国则主要采取“净电量计算”模式,电表以反转方式,即业主所发电抵消所用电,获得实际净用电数,交易更加简单明了。显然,与欧美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分布式发电环境和政策都还不够成熟。在政府细化扶持政策、完善商业运行模式之前,就指望分布式发电来充当败走欧盟的中国光伏业救命稻草,实在是“赶鸭子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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