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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编译出版社改制实践看单体出版社的立社之本(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0-12-27 10:1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2.资本和产品联手组建小众分众图书发行中盘势在必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小单体出版社只有联起手来,重组创立有特色、个性化强的小众和分众中盘,才是唯一的出路。

  成立中小单体出版社发行学术中盘可解决中小出版社的有关市场、生存、发展的诸多问题,可为中小出版社解决无市场主体地位这一后顾之忧,集中物力、人才、财力充分发挥核心生产力——内容的创新与加工,而不被其他事项拖累,如产品的推广、渠道的开发、渠道的维护、产品的二次开发与应用、产品的标准化管理等,这些业务都可以交给这个中盘进行管理运作。

  3.学术图书发行中盘的创建探索。

  (1)中盘的初步测算:按照我们对市场的长期运作及各社产品、规模、潜力的测算,各中小单体出版社加入中盘后的纸质图书销售册数将会比未加入本中盘前上升30%~50%。中小出版社纸质外的图书销售收入占纸质图书销售收入10%以上,中小出版社运营成本比未加入中盘前将下降10%以上。

  (2)本中盘与原代理发行公司(省级新华书店或大的单体店如网店)的区别:代理发行公司只是代销出版社的产品,销后结款,销不出退货。二者之间松散合作、潜藏风险高,销售纸质书外其他业务还得靠出版社自己开发。本中盘为各出版社出资合作组建,对各出版社除“内容的生产与加工”外的相关业务统筹负责,可以充分利用出版社的各种资源,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实物图书销售,实现股东出版社和本中盘利润的最大化是本中盘的最大目标。

  (3)本中盘业务部门的组成:网络销售部、主渠道销售部、二渠道销售部、图书馆销售部、出口部、商超销售部、印制部、数字出版部、按需出版部、图书综合开发部、媒体公关部、书店综合部、品牌管理部、书媒广告部、市场调研部、版权部、国际合作部、项目规划部、仓储部等。

  (4)成员出版社相关工作的安排:股东出版社撤销发行部门不能安排的人员,本中盘原则尽量吸收安排,再根据目标考核调配使用;股东出版社的外欠款,本中盘代理清收,直入出版社的账户,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股东出版社现有库存,本公司经科学分析后,代理销售和回款,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本中盘需要股东出版社加印和资源整合后股东出版社的图书,按新书程序办理。

  (5)本中盘纸质书进货方法:成员出版社印制的一般图书,本公司按定价的40%进货,3个月结款30%,6个月结款40%,12个月结清,不退货;成员出版社把电子文件交本公司印制,图书出版9个月后本公司付成员出版社每种图书码洋8%~12%作为利润;版税率过10%,单印张偏高或偏低的图书,另行协商;非股东出版社的进货折扣和结款方法参照成员出版社,但要有20%之内的退货率。

  (6)本中盘纸质书外其他出版形态(含按需出版、产品元数据加工经营等)合作方法:本中盘占毛利润的50%,拥有版权的股东出版社分得毛利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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