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了解到,高检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维护民航运营秩序,保障民航飞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检院下发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指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对民航运输正常秩序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巨大,社会反响强烈。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这类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及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通知》指出,要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引导取证,确保从重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或者致使航班无法正常起降,破坏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通知》还特别强调,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有效震慑此类犯罪。
此前,针对连续多起编造虚假航班恐怖信息案件,公安部曾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从重从快打击此类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得以治安管理处罚等形式降格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专门公布指导性案例并强调,要依法从严打击“诈弹” 威胁民航安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