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搜索电视频道,相亲交友类节目里,男女双方谈性说爱,脸不变色心不跳;生活娱乐类节目里,主持人与嘉宾打情骂俏,嘻嘻哈哈之中常有隐私公然外卖……那些原本不宜公开传播的私房话、悄悄话、暧昧用语,频频出现在电视上。
一般受众观看这样的节目,可能觉得好玩、刺激(当然也有人可能觉得不适),而如果我们是讲述者的亲人、朋友,真实的反应又会是什么呢?讲述者疯了吗?假如当事人真的精神失常,传播疯言疯语的媒体人,思维是正常的吗?心态是健康的吗?
有同行点拨说,讲述者其实是群众演员,讲述的内容也是编导事先设计的台词,哪个正常人会乐意跑到电视台去自曝隐私、抖露家丑?倘是如此,事情就更不正常了,为了迎合某些人群的窥视欲,吸引更多的眼球,说白了就是收视率吧,媒体人突破底线,置社会良知、媒体责任、做人底线于不顾,怎么恶心怎么来,那不是病了是什么?!
媒体在争夺受众的大战中,可以采取一些非常(不同寻常)手段,推进节目、技术、管理的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努力引导受众看懂纷繁复杂的世界,认清变幻莫测的时代,而不应降格以求,以失常(不正常)的姿态去迎合、激发浮躁的、无聊的、低俗的看客心态,作为公共平台,更不该不分对象、不分场合、不分时段地挑战公众的心理承受力。
“非常”可以无,“失常”不该有,这是媒体人熟知的常识。媒体作为公众舆论的代言人、社会良知的守护者,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为眼前的小利动心。(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