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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广绿色建筑前景广阔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发布时间:2013-06-21 10:04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所谓绿色建筑,就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如何有效地推进绿色建筑的推广使用,还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绿色建筑推广发展可谓前景广阔,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可谓其路漫漫、任重道远。

  推广现状: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因为快速城市化发展,我国当前城市建筑发展的现状是:建筑量大质低、区域差异大、制度体系不完善、人们的绿色环保观念欠缺,在发展绿色建筑的过程中遇到了比发达国家更多的困难。突出表现在影响绿色建筑发展的问题为观念问题、技术问题和制度体系三大类。在绿色建筑起步阶段,以政府的制度要素和产业技术要素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而开发商的认识、大众的绿色建筑消费需求、设计机构的绿色建筑设计能力、绿色建筑的初成本投资等形成第二层次的制约因素群,这些因素在当前已经初步成为发展绿色建筑的主要障碍。

  当前,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开发商关注的都是短期效益。绿色建筑运动倡导的许多原则,都与中国常规传统基本逻辑和判断相左,一些消极的传统观念不可避免成为制约绿色建筑启动发展的首要问题。当前国内绿色建筑运动推进的主要问题是“五缺乏一依赖”,即缺乏绿色建筑的紧迫意识和知识,缺乏强有力的激励政策和行政监管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新技术推广交流示范平台,缺乏完整系统的标准规范体系,尤其是缺少实施细则。在制度执行思路上,当前我国绿色建筑制度的执行手段仍然过分依赖行政强制性推动,没有很好发挥制度监管和引导性作用。由于我国特殊的文化传统和国情背景,政府在许多方面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绿色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这种主导性作用依然非常明显,消费者的意向、地产开发机构的决策,甚至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都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政策和制度是当前中国绿色建筑发展在操作层面上,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外绿色建筑比较:我国差距明显

  资料显示,绿色建筑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取得相当的发展,英国、加拿大、美国、荷兰、德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相继建立了绿色建筑评估体系。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运用可持续发展原则,推动建筑技术向生态的发展,探寻绿色建筑、生态建筑等方面做出了不少的业绩。例如:德国索贝克公司设计的R129超级未来型节能住宅,建筑外皮采用人工材料,质地极轻且通透,建筑外皮结构的外表面上设置超薄的光伏发电膜,它只遮挡20%的光线进入,但可以提供建筑所需绝大部分能源;建于荷兰阿默斯福特(Amersfoort的太阳能住宅区,采用了多种太阳能收集形式,住宅屋顶和墙面覆盖有2832m2的太阳能光电板,依靠阳光可以产生21.5万kWh/a的电量,住宅不但可以通过自身的太阳能系统获得自身所需的能源,而且多余的能源可以转入市政能源网中,体现出极大的经济和能源优势;香港太古地产总结了一套环保拆卸技术,以减少噪音,实现废物再利用。

  再者,要发展绿色建筑,首先就要明确怎样去界定绿色建筑,这就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达国家目前已经建立了非常完善的评估体系,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英国的建筑环境评价方法(BREEAM、美国的能源及环境设计先导计划(LEED、日本的建筑综合环境评价方法(CASBEE、德国的生态导则(LNB)、澳大利亚的NABERS、挪威的EcoProfile和法国的ESCALE等。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仅可以作为衡量绿色建筑的工具,同时也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因此,开发适合本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发展绿色建筑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国许多开发商、建筑商就推广绿色建筑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且涌现出一些比较成功的案例。但是,纵观国内绿色建筑推广的现状,大多还只是一些点的实践,缺少体系性的推广,没有形成面的发散效应。目前我国绿色建筑体量和规模过小,标准很低或者说标准不明确,缺少有效的评价体系,激励机制不完备,推广的效果难以估计,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国内绿色建筑的发展还逊色不少。

  路在何方:政策强制发力多措联动牵引

  笔者认为,要发展绿色建筑,必须在政策导向发力,在上中下游产业联动牵引上形成有效的整体合力。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要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则对我国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目标要求。

  为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规划节能规划的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2年出台了167号文件,明确提出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2020年,使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强相关政策激励、标准规范、技术进步、产业支撑、认证评估等方面能力建设,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新建单体建筑评价标识推广、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手段,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委还就绿色建筑推广相继推出了系列法规、规范或标准。2001年5月,当时的建设部发布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2003年,中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推出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2003年12月,由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9家推出了《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2005年1月,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2006年3月,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同年10月,建设部和科技部共同颁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明确了发展绿色建筑的原则和技术要求;2007年7月,国家环保局公布《绿色生态环保标志认证标准(生态住宅)》,直至去年两部委出台167号文,提出了绿色建筑推广的具体实施意见,国家政策上的强化及导向上的明晰已渐成事实。

  但是,实现上中下游产业联动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人们在推广绿色建筑上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比如认为绿色建筑关键责任在施工企业。按照科学常识,绿色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包括绿色规划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和绿色拆解等,施工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绿色建筑要在其全寿命周期内都符合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和要求,则需要上游的设计、下游的运营都按照绿色建筑的要求跟进。也就是在施工环节,要实现绿色施工,同样要求相关产业链的材料供应要符合绿色建筑要求,比如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就必须要符合国家的绿色施工导则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自身也要做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零排放。

  建筑是城市的主要载体,既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活、工作基本场所,也是能源消耗与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深入发展绿色建筑,关系着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关系着城乡建设模式的转型升级,同样也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激励与约束,多措并举推进,从而促进我国绿色低碳建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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