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逐步成熟和广泛应用,“媒介融合”已成为当前传媒运作的流行理念。在这种理念的引导下,以报纸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纷纷确立跨媒体经营策略,以期能够在越来越激烈的传媒竞争中抢占先机,“报网互动”便是一个典型。然而,部分新闻从业者对“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认知产生偏差,误以为“融合”就等于内容的一致化或是形式的一体化,从而影响“报网互动”的实践效果。通过对“媒介融合”本质内涵的分析、研究,可以得出结论,“媒介融合”强调的是“介质”的聚合,而不是“内容”的聚合,也没有要求媒介形态的统一。“媒介融合”的最终趋势是取长补短,然后发挥媒介自身的个性和优势,形成本媒介的核心竞争力,从“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的发展中可以探究“报网互动”发展新模式的典型。
一、“媒介融合”概念的产生与发展
自1983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教授蒲尔(Pool)最早提出“媒介融合”( Media Convergence)这一概念以来,它已成为当前新闻传播学中最重要,但同时也是最模糊的概念——在不同的传播语境中往往被赋予不同的含义。[1]
2003年,美国西北大学教授李奇·高登(Rich Gordon)便归纳了不同语境下,“媒介融合”涵义的六种分类,分别是“媒体科技融合”、“媒体所有权合并”、“媒体战术性联合”、“媒介组织结构性融合”、“新闻采访技能融合”以及“新闻叙事形式融合”。
之后,戴默等几位在美国鲍尔州立大学任教的学者向美国新闻与大众传播学教育学会提交了一篇论文,题为:《融合连续统一体:媒介新闻编辑部合作研究的一种模式》,提出了“融合连续统一体”这个新概念。他们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媒介当时的实际情况界定了“融合新闻”的几种模式以及每一种模式的具体含义:
(1)交互推广(Cross-promotion),指作为合作伙伴的媒介相互利用对方推广自己的内容,如电视介绍报纸的内容。
(2)克隆(Cloning),指作为合作伙伴的媒介不加改动地刊播对方的内容。
(3)合竞(Coopetition),指作为合作伙伴的媒介之间既有合作也有竞争,如一家报社的记者编辑在某电视台的节目中对新闻进行解释和评论,某一媒介为自己的合作伙伴提供部分新闻内容等。作者认为合作的媒介之间依然存在着相互戒备,在电视上露面的报纸记者不会愿意透露那些构成报纸独家新闻报道的关键信息。
(4)内容分享(Content sharing),指作为合作伙伴的媒介定期相互交换线索和新闻信息,并在一些报道领域中进行合作,如选举报道、调查性报道等,彼此分享信息资源,甚至共同设计报道方案,但各媒介的新闻产品仍然是由各自的采编人员独立制作的。
(5)融合(Conv-ergence),指作为合作伙伴的媒介在新闻采集与新闻播发两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他们的共同目标是利用不同媒介的优势最有效地报道新闻。多个媒介的记者编辑组成一个共同的报道小组,策划新闻报道并完成采编制作,并且决定哪一部分内容最适合在哪个媒介上播发。[2]
由此可见,由于“媒介融合”广阔的应用范围,其内涵也显得过于宽泛,不利于我们认清这一概念的本质内涵,进而指导新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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