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传媒-> 协会资讯-> 传媒聚焦->

媒体官微争抢新闻不能沦为失实报道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3-07-10 13:4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安徽“孕妇胎儿被盗”事件已经过去近两周,由此引发的媒体报道“悲喜剧”也逐渐平息。但回顾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一些媒体在其中的表现却留给传媒界更多的思考,而且这些思考不会因事件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而停止——

  首先,让我们回顾下整个事件的报道过程。

  回放一:6月29日11:22,安徽网发布消息称,6月26日上午,太和县一名24岁孕妇滑某独自到医院孕检时被人迷倒。当晚10点左右,这名孕妇在阜阳汽车北站附近醒来,发现腹中胎儿已经被人取走。消息的署名为“《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信息来源在文中为“知情人”,并提到记者上午从太和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正全力调查。

  6月29日18:49,人民网安徽频道对此消息进行了报道,题为《网曝安徽24岁孕妇被迷倒胎儿被盗 警方已介入调查》。在人民网的消息中,记者采访了“孕妇”的丈夫并向太和县警方求证,确认有这样一个案子。21:26,人民网再次发布消息——《太和警方通报临产孕妇被迷倒后腹中孩子被盗事件》,告知案件进展并指出滑某腹中的孩子去向不明。

  ……

  回放二:引起这则消息广泛传播的还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媒体的官方微博。6月29日21:52,“@央视新闻”发布微博“〔太离奇!一孕妇称肚子里的孩子被偷走〕”,该微博被转发近5000次,评论2000多次。6月29日23:06,“@人民日报”发博“〔离奇!一孕妇称医院孕检被迷倒 胎儿被偷走〕”,该博文同样被转发6000余次,评论2000余条。

  在较高的转载量中,多家媒体官方微博都参与其中。

  回放三:对该消息进行报道的还有多家传统媒体。6月30日,《新安晚报》头版刊发《太和警方接到蹊跷报案 孕妇自称胎儿被盗》将该消息公之于众;《京华时报》刊发报道《皖一孕妇自称遭“迷昏取婴”》,配图为“孕妇”在家中休养的照片;《新京报》的消息为《过预产期孕妇孕检出门晕倒胎儿被“抱走”》,消息来源为人民网,并配有“孕妇”丈夫张先生所提供的手机短信截图……

  事件真相很快在人民网的辟谣中揭开:滑某怀孕4个月后发现胎儿畸形,于是将小孩打掉,一直瞒着家里人,最后瞒不下去了才导演这出闹剧。随后,“@央视新闻”等媒体官方微博进行辟谣,部分报纸则在第二天对真相进行了报道。

  思考

  就是这样一个乌龙事件,媒体和媒体人的责任以及媒体官方微博的传播规范,再一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一则离奇消息怎么没有得到求证,就登上了媒体的大雅之堂?

  跳出事件本身来说,其中同样也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争抢爆炸性新闻能否成为失实消息传播的理由;权威媒体该如何维护来之不易的品牌和美誉度,而不是被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所干扰;作为记者,又该怎样处理新闻敏感与确保事件真实之间的尺度。

  值得欣慰的是,在此次事件传播之初就有人进行质疑,在众多媒体纷纷转发之时,同样有媒体保持清醒头脑,并未因事件“引人”而放松警惕。□本报记者 赵新乐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