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的政策优势
“三网合一”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地方政府要成立“三网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其目的是要政府充当打破广电和电信之间行业隔阂的第三方管理机构。但方案并未明确“小组”在法律操作上的权责细则。对于政府主导解决方案,有的人士并不看好,认为行政干预色彩过重,认为各地方政府的领导小组不外乎由各广电局(厅)、经信委、通管局等各部门联合组成,面对垂直管理的广电和电信企业,这种协调小组并无多大拍板权威。
广电目前凭借“三网合一”机遇获得跨界扩展的良机,其最大和最坚实的推进优势在行政力量和内容服务。行政力量的优势始终是自上而下层级式传递的。在传统经济和行业管理框架中,行政指令可以号令天下令行禁止,但是在开放的和已经相当市场化的环境中,许多交易关系或者分散聚合,受经济的和利益的驱动,呈横向交换或自下而上的态势互动,平等谈判、彼此协商或妥协成为常态和基本方式。
在这种情势中,行政强力将受到制约,致使单靠行政意愿推动的事情难以随心所欲。此外,行政的优势往往还具有作用时间短、作用深度浅等缺陷;行政决策还因易于改变,远不如经济或利益关系之经久和稳定。假如指令性和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不是建立在水到渠成的成熟基础上,很难获得有关各方的积极配合以及社会心悦诚服的响应。
在内容服务方面,广电业的强势在意识形态把关,其经验优势集中在新闻、影视和娱乐传播等方面。对这些优势需要辩证地看待。在新闻服务方面,除广电外,报纸、通讯社、新闻性网站等其他新闻性传播媒体同样具有很强的提供新闻服务的能力,例如新华社和中国移动联手的手机报,就拥有广泛的用户群体和影响,看手机报成为了许多人的日常生活习惯。更何况市民记者、网络论坛、手机短信、社交网站、博客微博等渠道和信源的开放,使得任何垄断和独占新闻服务的难度越来越不现实。广电(尤其是电视)虽然在新闻传播方面有巨大的影响力,在意识形态正确等把关作用上地位关键,但其不可替代性现已被明显削弱。即使在传统媒介行业内,报刊、通讯社和网络等在数字技术支持下的竞争咄咄逼人,随时随地伺机或正在闯进广电新闻、视频服务的“后院”。此外,广电还面对已经高度开放、全球性商业运行的影视和娱乐服务业的挑战;对此国内广电机构除了自制影视节目外,其播放的大量内容都需要市场购买。
在这一层面,广电的难题恐怕不是己方的“跨出”,而是来势汹汹的各方“涌入”。面对这一现实和可预见未来的情势,广电业的确需要冷静客观地评估手中“政策优势”的持久性和稳定性价值,从而制订长期可持续稳妥发展的规划方案。取守势的风险是被动受攻,而取攻势的风险则将决心和能力放在光天化日之下经受检验。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