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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是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的重要抓手

来源:人民邮电报 发布时间:2013-08-14 10:20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随着我国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新型信息终端大量涌现,信息内容层出不穷,电子商务强劲增长,信息消费呈爆炸式增长态势,这为扩大消费需求提供了重大机遇。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促进信息消费的多项举措,包括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丰富信息产品和信息消费内容,以及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等。据悉,国家层面促进信息消费的具体指导文件将很快出台。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对此有深入研究的工信部赛迪智库信息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春立。她认为,促进信息消费是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的重要抓手。 

    信息消费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 

    杨春立指出,目前各界对信息消费的认识还不统一,虽然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有学者开始了对信息消费的研究,但是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对这一概念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她认为,信息消费的主体应是居民个人,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信息产品,主要指具有智能能力的电子信息产品;二是信息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游戏、音乐、阅读等应用;三是信息平台,例如电子商务就应该是信息消费的外延。目前,信息服务消费日趋活跃,增长迅猛,正成为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扩大内需是经济增长的不竭源泉,顺应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换代,着力扩大信息消费可以有效缓解内需不振,开辟经济增长新的来源。据初步测算,到2015年我国最终信息消费规模有望超过3.2万亿元,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 

    那么,信息消费市场的活跃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杨春立认为,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宽带网络与信息终端大面积普及,促使信息消费需求潜力在较短时间内充分释放。2013年到2015年将是智能移动终端换代高峰期,市场销售额预计将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三年累计销售额将达到2万亿元以上。二是移动智能终端、智能电视和宽带网络的日益普及,进一步激发了居民对信息服务、数字内容的消费需求。预计到2015年,3G用户数将超过4.5亿,宽带用户数将达到3.7亿,互联网网民超过8亿。庞大的用户规模奠定了信息消费的坚实基础。2012年,语音通信、互联网数据及接入、信息内容与应用服务、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信息服务的消费规模达3.42万亿元左右,预计到2015年,这些领域的消费规模将超过5万亿元。三是电子商务刺激实物市场需求扩张。据麦肯锡测算,与传统零售相比,网络销售具有极强的放大效应,每100元网络零售,其中39元为新增的消费支出。预计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四是数字医疗、数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既关系到民生改善,也是信息消费的重点。 

    促进信息消费面临重重阻碍 

    宽带发展受制约,互联网服务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存在壁垒,信息消费市场环境仍有待完善,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带来影响……杨春立向记者罗列的这些现状,是阻碍我国信息消费下一步发展的诸多因素。她认为,不解决好这些问题,信息消费提振经济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杨春立指出,近几年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快高速光纤宽带接入和无线宽带发展,特别是在3G/4G发展方面更需要加快速度。一是网速过慢。我国宽带网络速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目前,韩国宽带网络速率已经达到100Mbps,30%以上的家庭已达到1Gbps,而我国宽带网络速率仅为4Mbps~8Mbps。二是宽带普及率和光纤接入率偏低。三是高带宽应用不足。由于通信行业内基础网络设施间业务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高带宽应用不足、资源浪费。四是流量激增影响投资可持续和网络质量。 

    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成本偏高也是一个问题。杨春立认为,激发互联网企业的创新活力是扩大信息消费的关键。当前互联网业务创新发展步伐加快,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但是准入许可严格、审批流程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互联网业务创新。如,IDC资质审批流程较长,云计算业务类型的认定与资质获取手续复杂,阻碍了一些企业开展云计算相关服务业务。同时,由于互联网领域投融资管理不利于创新,大批互联网和增值电信企业不得不到海外上市。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也未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金融机构对互联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偏小。 

    杨春立还指出,信息消费市场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消费者顾虑比较多,市场环境有待完善。“消费陷阱”、恶意软件捆绑服务、“钓鱼”网站、虚假信息等现象大量存在。电子商务产品定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诚信问题突出,网络诚信体系不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完善,立法进展缓慢,个人信息被泄露、被滥用、被非法买卖等情况屡屡发生。另外,我国还没有建立信息消费统计体系,电子商务没有准确数据,信息消费没有统计。这些都是阻碍信息消费发展的重重障碍。 

    坚持需求导向制定政策鼓励信息消费 

    针对上述问题,杨春立认为应坚持需求导向,及时制定鼓励信息消费的政策。在制定政策时,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监管与发展之间的关系,着眼于市场需求,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市场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合力,营造网络、技术、应用、产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激活其他行业消费市场,为扩大内需作出贡献。 

    一是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财税金融支持。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投资回报较困难,仅靠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展,需要财政资金支持。建议推动建立宽带普遍服务基金或国家宽带补贴,实施“宽带接入补贴”、“宽带下乡”和“信息下乡”补贴。此外,调研过程中,电信等信息传输服务企业反映,实行“营改增”税收后,税负比原来增长了4%。因此,建议适当调整信息传输服务企业的税率。 

    二是实施信息终端和应用服务的普及政策。继续实行“家电下乡”政策,加强新型终端的研发推广,扶持国内智能终端搭载自主移动操作系统、移动芯片,利用市场规模优势逐步打破iOS和Android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打造中国自主的信息终端产业链,并加大对数字内容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三是实行激励互联网企业创新的政策。放宽新兴业务资质要求,对具备充足技术保障及管理能力的大型企业,给予其服务商实名备案的前置审批权。探索以市场为导向、激励互联网企业创新的金融政策和专项支持政策。同时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四是加快拓展重点民生服务领域的信息消费。要把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倡导和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进数字家庭网络建设、内容开发、应用服务等产业链环节的协作。 

    五是把健全网络信任体系作为完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的重要内容。要建立电子商务责任追溯机制和诚信监管体系,规范企业网上交易行为,提高信息消费信任度和满意率;要及时发现和取缔“消费陷阱”、恶意软件、“钓鱼”网站和虚假信息;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行为,研发推广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手段,推广电子签名、安全支付等技术应用。 

    六是建立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体系。要建立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监测体系,把信息消费纳入国家统计体系或工信部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体系。 

    最后,杨春立希望我国能抓住信息技术更新换代的机遇,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措施来扩大信息消费,撬动社会总需求全面扩张,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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