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本富表示,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信息消费,学术界认为是泛指信息基础设施(即“宽带中国”)消费、网络购物的电子商务消费以及网络服务消费。信息服务的新方式包括微信、APP等都可以算在内。
行业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规模达1.32万亿元,同比增长64.7%。2012年美国零售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55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了15.8%。中国已经成为目前世界第二大网购市场。吕本富指出,我国信息消费中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速度是美国的四倍多,发展速度很快。此外,从手机终端服务应用到移动互联网的服务应用规模方面,我国都是全球领先。但是,宽带网络相对落后,包括4G等基础信息设施与国际水平相差较大。
吕本富表示,如果以上三块信息消费都能做好,那么我国在信息消费的应用规模能迅速迈入世界第一大国。
据悉,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5.5亿,其中移动互联网网民数量达到4.64亿,占比量接近80%。吕本富表示,信息消费行业未来的发展潜力非常巨大。以电子商务为例,欧美国家的发展速度相比我国比较慢,是因为他们的传统商务服务效率非常高。而我国的传统商务服务效率比较低,所以电子商务依靠快速便捷的服务特性迅速增长。
吕本富坦言,信息消费领域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尽管我国信息消费应用发展很快,但是核心技术的支持还相对缺乏,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于信息技术企业是个非常好的机遇。
“国务院出台的四项扶持政策中,特别提到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广电企业等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我认为这个事情早就应该落实,目前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仅有几家而且服务水平尚不到位”,吕本富强调,引入民营资本能让这个行业的竞争更充分,相应地提高服务水平。
吕本富介绍称,谷歌在美国正在加快建设自主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我国的腾讯、百度等大的互联网企业也可以考虑进入电信行业,“但是我建议,进入信息消费行业的企业必须要站位高、通过创新模式来发展来提供信息服务,不能依照老的模式发展。要鼓励企业通过创新的模式来提供更好信息服务。”
《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
吕本富表示,目前,信息消费的内涵、外延,拉动增长指数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如果把所有的信息通讯服务算上,这个目标完全有能力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