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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气象法执法检查

来源:中国气象报 发布时间:2013-09-02 14:14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本报讯 记者顾燕杰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气象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8月30日在京举行,正式启动气象法执法检查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就气象法执法检查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检查意见,推动气象法的有效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吉炳轩、张宝文等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国生主持会议。在听取了中国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的汇报后,吉炳轩说,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是今年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之一。要把依法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保障能力建设、依法进行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依法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等问题作为检查重点。

  会上,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汇报了气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10多年来,各级气象部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强化气象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气象法律的全面实施,促进气象事业依法发展、科学发展。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效益更加突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作用更加显现,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效更加显著,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成绩更加凸显,气象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郑国光表示,各级气象部门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将气象法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气象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气象事业依法发展,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据安排,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于8月底至9月分赴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苏省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气象法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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