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发布,明确提出了5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的目标。这份大气“国十条”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管理模式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由单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由单一污染源控制向多种污染源综合防控、由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的战略性转变。并且《计划》针对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移动源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的“硬骨头”,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
作为《计划》的“重头戏”,产业结构优化的力措之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要求,提前1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在此基础上,2016年~2017年,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汪建则表示,根据京津冀等地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细则,多地的产能淘汰量还将远远大于《计划》中的要求。“产业结构调整是治理PM2.5污染的治本之策。治理空气污染不能仅从末端着手,严峻的空气污染形势反映了我国粗放型的经济结构,只有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从根本上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计划》表明,我国治理环境的思路发生了转变,以期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
煤炭消费总量成为《计划》能源结构调整中的重点盯防对象———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
长期以来,煤炭一直占据我国能源结构的主导地位。2012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约40亿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是解决能源型污染的现实路径,如果这方面做好了,环境质量改善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周大地表示。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的同时,能否实现清洁能源的替代利用、满足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计划》明确,加大天然气、煤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
此外,油品升级的步伐也在加快。《计划》明确,力争2013年年底前全国供应国四标准汽油;2015年年底前京津冀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汽、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国供应国五标准汽、柴油。同时,加快提高脱硫装置的建设、使大部分炼化厂具备生产达标油品的能力也是油企需要迈出的一大步。
随着《计划》的落地,不少人担忧如此严厉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会不会对一些地方经济、一些行业的发展有所影响?《计划》影响最直接的当属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客观地说,一批淘汰的落后产能会给地方政府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但这也是提升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必须经历的阵痛,是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周大地表示。“短期内,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可能会对一些行业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以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为着力点倒逼经济转型不仅不会抑制经济增长潜力,反而还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计划》中的量化目标经过诸多专家的论证,是在保证经济平稳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因此不会对经济发展有不利影响。
未来5年,大气污染防治的总投资将高达1.7万亿元。大气污染治理将给环保产业带来新的增长点,甚至在中长期提升经济增长动力。除对环保产业的撬动外,《计划》的出台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同时,将极大促进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如《计划》明确,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大力发展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增加煤制气、天然气的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鲍晓倩 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