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5个省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竹地板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20240-2006《竹地板》等标准的要求,对竹地板产品的含水率、表面漆膜耐磨性、表面漆膜附着力、甲醛释放量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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