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70%举报人遭打击报复
【刊播媒体】《法制日报》
【发表时间】2010年6月18日
【作者】杜萌
【“新闻”】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在近日召开的“2010年检察举报论坛”上,有专家认为,我国对举报人的保护在立法领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疏漏。专家建议应制定完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以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
【真相】《中国青年报》6月22日报道《最高检:“七成举报者遭打击报复”报道不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在通报‘12309’举报电话的运行情况时,驳斥了此前‘70%的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的说法。……这一数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斥为‘不客观’、‘不准确’。……王晓新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很少,每年不会超过200件。”
【点评】作为国内最权威的法制媒体,理应比一般媒体更懂得证据的重要性。《法制日报》的报道中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但立马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头一棒“报道不实”。其中是非曲直,外人难以评判。但从新闻报道角度来分析,《法制日报》明显有疏漏之处。首先,没有明确指出“70%的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究竟是出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哪份材料?其次,所依据的材料是否权威可靠?当然,最纠结的还是第三个问题:最高检的这份材料是否可以公开?如果涉密而公开报道,则成为泄露国家机密,那就罪加一等。因此,媒体报道此类敏感问题,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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