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媒的终极价值追求
传媒的价值取向应与社会的价值追求相一致,我们当把人的解放,作为最核心的价值追求。人的解放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物质、精神和社会环境的奴役中解放,使人能够掌握、支配自己;第二阶段是从物质、精神和社会环境的限制中解放,使人能够全面发展。
随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的发展,人们日益能够掌握、支配自己了。于是,我们当越来越多地关注第二阶段了。
人的全面发展,是包括人的体力和智力、知识和思想、道德和精神、性格和心理等各种素质的发展,是认知和思考、操作和社交、决策和创造等各种能力的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是自由的、和谐的发展。在选择发展的方向和方式,培育、发挥潜质和潜能方面,受到最小的限制(不受任何限制是不可能的)。需要人们能够自主掌握、支配自己,摆脱物质和精神的奴役;能有发展自己的时间、物质、社会条件和公平的发展机会。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特征和方向,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
我们社会的最高价值追求,也应是我们新闻传媒的终极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正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化——人的全面发展,包括发展的条件、过程和结果,正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在传媒理念上,我们应适时地从服务于人的解放的第一阶段,向服务于人的解放的第二阶段演进,致力于使人能够从物质、精神和社会环境的限制中解放出来,实现全面发展。也就是说,尽可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对传媒的各种需要,包括信息和知识的需要,表达和交流的需要,参与和创造的需要。尽可能实现人民的各种相应权利,包括知晓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传媒利用权,自觉、有效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根据这样的价值取向,我们的新闻传媒就要以人为本,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包括人民的物质利益、精神利益、政治利益和发展利益。当我们关注传媒对社会的影响时,我们也要看到这是为了人;当我们关注传媒对党的事业的影响时,我们也要看到这是为了人民,从而不偏离根本宗旨。我们的新闻传媒就要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建设,反对片面追求GDP而降低人的实际生活质量,物的世界的增值以人的世界的贬值为代价;反对生产安全劳动防护缺乏,贫富分化严重,少数人的利益获得以多数人的利益牺牲为代价;反对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和污染、破坏环境,自己的、今人的发展以他人的、后人的发展为代价;反对不利于人全面发展的思想文化、体制安排、社会障碍,等等。
依照这样的价值取向,我们应重视人民的传播需要和权利,取消不必要的限制和禁止,充分发展传媒事业和产业。数量上,尽可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对传媒日益增长的需要量;质量上,尽可能提高传播效率和效果,提高受众需要的满足程度。受众既有接受的需要,也有传出的需要,这两种需要的满足,都关乎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我们传媒提供充分的、优质的、方便的、低价的传播渠道和交流平台。
二、网络时代舆论主体的重塑
舆论的主体应该是公众,然而在新闻传媒发达以后、网络传播崛起以前,舆论的主体往往被异化为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传媒,舆论工作就是新闻传媒工作,控制了传媒就等于控制了舆论。传媒掌控者出于种种目的,往往假借舆论代表之名,冒充、扭曲、强奸民意,公众则往往成为傀儡或陪衬,“被赞成”、“被反对”。当年我国新闻传媒对1976年“四?五”天安门广场事件的报道和评论,在这方面堪称典型。
网络传播崛起以后,尤其是在Web 2.0以后的全民表达时代,社会公众日益重新成为舆论的主体,在舆论的形成和变化中所占的比重、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一旦发现“被赞成”、“被反对”,可以马上通过网络传播予以抵制,从而形成公众、传媒人和传媒机构共同成为舆论主体,并日益向前者倾斜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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