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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网络的“大记者”职能(2)

来源: 《今传媒》杂志 作者: 《今传媒》杂志 发布时间:2011-02-19 10:53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三、网络“大记者”职能的不足之处

 

  (一)虚假信息影响网络“大记者”职能的效力

  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因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各地的民众汇集到一起,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舆论关注。然而,由于目前对网络信息发布的控制还不完善,网络的开放性也就带来了它的一个负面结果,即虚假信息的泛滥。它妨碍人们获得真实信息,导致人们形成与现实不相符合的认知,严重的还会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

  (二)网络“大记者”职能的不当行使会侵犯公众隐私

  网络“大记者”在热情、勇敢地追逐真相的同时,也容易走向极端,侵犯公众的隐私权。如“人肉搜索”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网络暴力”。网民进行“人肉搜索”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获取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而是要通过搜索、揭露当事人的真实信息,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借以表达某种意见、态度和情绪。但是,它一旦超过合理的范围,就会形成暴力漩涡,无情践踏当事人的隐私。[2]

  (三)网络“大记者”职能引发的不良舆论导向,混淆网民视听,污染网络环境

  网上存在不少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甚至还有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的帖子。如果网络“大记者”职能在执行过程中,某些意见领袖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化观点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就会受到影响,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可能会引发不良的舆论导向,形成非正常的网络舆论暴力。

  涉及到个体利益的不良网络舆论导向对当事人会造成致命的、不可挽回的伤害。如果“媒体事件”是被制造的虚假事件,那就会使当事人成为受害者,而被毁掉的名誉是再难以恢复如初的。如2007年“史上最毒后妈”成为一个社会反响极大的网络事件,让人们记忆犹新。该事件发生后,由网友“集体迷失”般的口诛笔伐、道德征讨,到确定为假新闻后的尘埃落定、鸦雀无声,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心灵创伤。[3]

  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不良网络舆论导向可能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操控,使信息向不良趋势发展,混淆网民视听、污染网络环境。这不仅损害网络媒体的公信度,而且一旦被网民采信,也会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四、正确行使网络的“大记者“职能

 

  综上所述,网络的“大记者”职能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民主政治建设,也带来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诸如网络暴力、人肉搜索、隐私践踏,匿名诽谤等等,如若任其肆意滋长,将给社会、生活带来严重隐患。因此,网络“大记者”职能的行驶离不开现实社会的引导、规范和掌控。

  正当发挥网络的“大记者”职能,需要积极健康的舆论引导。网络媒体人和各大新闻网站需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舆论导向的重要任务,肩负“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光荣使命。对一些疑难新型社会性案件,在一定场合也可以主动引进专家学者的意见。[4]

  另外,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虽然无法像传统媒体那样充当网络媒体的“把关人”,但也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督和管理。大力开展网络素质教育,帮助网民建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提高他们的理性分析,使其能够分辨是非,让错误的网络舆论消失在萌芽状态。通过以上努力,我们坚信网络媒体在新媒体时代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洞悉世情、体察民意、传达民声的“大记者”。

  (蒋 焰1,闫俊霞2: 1.重庆荣昌电视台,重庆 402460;2.西南大学 新闻传媒学院,重庆 400715)

 

  参考文献:

  [1] 刘祥平.从“躲猫猫”事件谈对网络舆论的引导[J].新闻知识,2009(5).

  [2] 邹军.作为网络舆论的“人肉搜索”及其规制[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5).

  [3] 艾丹,姚启慧.网络舆论监督的运用[J].新闻前哨,2009(6).

  [4] 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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