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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杨健:坚守新闻真实底线 严厉打击虚假报道(2)

来源:中国记协网 作者:中国记协网 发布时间:2011-02-24 11:43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记者:上述12条“潜规则”和五种不良倾向,对于新闻工作者从主观上加强自律具有警示和借鉴作用;那么从客观上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杜绝虚假报道治本之策依然至关重要。请您结合广东省的情况提供建议和思路。

    杨健:近年来,广东省围绕建立杜绝虚假报道的长效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这次专项教育活动中,我们要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做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虚假报道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个别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意识缺失,作风漂浮。这次专项教育活动中,我们的教育培训将围绕提高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一是突出教育培训重点。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宣传纪律、国情省情的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各新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还要亲自讲课。二是改进教育培训形式。在原有的专题讲座、小组讨论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新形式,如案例剖析、社会学习考察等。去年省委宣传部组织了省直和广州、深圳主要新闻单位30多名业务骨干到基层挂任副县长、副镇长等职务,增强他们的国情省情意识,今年还将组织。三是确保全员覆盖。各地各新闻单位已经制定了不同层级的座谈、研讨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全体采编人员参与学习培训,并要求采编人员每人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和自查自纠报告。四是突出抓好规范采编行为。杜绝虚假报道,规范采编行为是关键。在教育培训中,要引导记者切实处理好采编实践中的四个关系:依靠互联网与依赖互联网的关系,依靠互联网,但绝不依赖互联网;实名消息来源与匿名消息来源的关系,尽量使用实名消息来源,努力避免匿名消息来源;提高新闻时效与反复核对事实的关系,正确永远比速度更重要;遵守严规章与大行潜规则的关系。

    二是严密制度,筑牢“防假堤坝”。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防范虚假报道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严肃新闻宣传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广东省新闻媒体消息来源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我省媒体集团履行子报子刊导向把关责任的意见》等,并在2009年开展“新闻管理规范年活动”,对上述文件的执行督促检查。我省许多媒体都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如南方日报先后修订了《社委值班细则》、《采前会制度》、《评报监测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印发给每个采编人员。这些文件的落实对加强新闻管理,尤其是防范虚假报道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本次专项教育活动中,我们将根据当前的传播格局变革,进一步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目前,省委宣传部已对省和广州市主要新闻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南方日报要重点抓好《互联网信息使用管理规定》(暂定)的制定,羊城晚报重点抓好《新闻记者采访规程》(暂定)的制定,广东电视台重点抓好《电视记者新闻采访规定》(暂定)的制定,广州日报重点抓好《新闻从业人员的准入退出机制》(暂定)的制定,南方都市报重点抓好《热线报料和通讯员、自由撰稿人来稿管理制度》的制定。其他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省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交流并总结推广。

    目前,各媒体已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广东电台正在就新的《广东电台编辑、记者、主持人、经营人员岗位守则》征求意见。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已经对2007年颁布的《广州日报采编行为准则》重新修订,并在今年元旦的广州日报、信息时报、大洋网全文刊登。

    三是严控流程,加强事实把关。虚假报道能够见报、播出,和新闻媒体把关环节的漏洞不无关系。在完善前述制度的同时,我们要求各地各新闻单位结合专项教育活动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发稿流程管理,加强事实把关。

    一是完善稿件审核签发程序,强化编辑责任,健全编辑、部门负责人、总编三级审稿制度。目前,广东电视台已经修订了“冲红线淘汰制”、“节目签审制度”。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制订了《广州日报杜绝虚假新闻层级管理工作细则》。

    二是建立健全对热线报料和通讯员、自由撰稿人来稿管理制度和转载稿件核实程序。如对涉及重大事项、敏感问题的自由来稿,要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自由来稿实行作者实名制;热线信息只能当作新闻线索,不能作为新闻报道的全部依据,记者必须进入新闻现场进行采访,并通过照片、录音等作为凭据;对一些所谓猛料,要求反复核对,绝不允许仅凭网上传言就写稿发稿。

    三是针对子报子刊经常出现导向偏差和虚假报道的情况,完善有关规定,强化媒体集团对子报子刊的监管责任。目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已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了对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等子报子刊的审读。

    四是严查违规,深究造假责任。虚假新闻不断在媒体上出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查处不力,特别是有些传媒的管理者、领导者对假新闻的态度有日渐宽容之势,从原先的“零容忍”演变为“能容忍”。因此,要使虚假新闻真正销声匿迹,就要重典治假。专项教育活动中,我们要求各地各新闻单位严格按照《虚假失实新闻处理办法》、《报刊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我省2008年出台的《关于严肃新闻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的规定,严格执行惩处制度,重点要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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