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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向首批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企业发放试点批文

来源:中国电子报 发布时间:2013-12-27 16:15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工信部副部长尚冰、总工程师张峰出席。

  获得首批试点批文的企业有: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浙江连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语世纪通信设备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华翔联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享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话机世界数码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随后,工信部召开了座谈会。11家企业代表、三大运营商代表以及部相关主管司局领导参加了座谈。尚冰在讲话中表示,这次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是工信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推进电信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具有里程碑意义,将有力拉动民间投资、激发电信市场竞争活力和创新活力、推动电信业转型升级和更好发展。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繁荣信息通信市场,促进信息消费,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

  尚冰对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资格的民营企业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二是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用户权益;三是高度注重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提供安全可信的电信消费环境。同时,他对三大电信运营商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切实转变发展观念,以积极开放的心态,为移动转售业务获资质民企开展相关的支撑服务;二是拓宽合作思路,与市场能力强、发展模式新的企业合作,把市场蛋糕做大;三是发挥表率作用,维护电信市场环境。尚冰表示,工信部将大力支持各企业的创新发展,积极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同时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工作,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批文对试点企业的试点地域范围、具体业务、试点时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从码号管理、业务资费、市场管理、服务质量、用户权益、设施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信息报送等方面对试点企业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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