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为期两天的第11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BIT)在上海结束。本轮谈判正式开启了文本谈判,双方就负面清单本身的内容进行商定。业内专家指出,“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这种模式,将打破多年来限制我国进行自贸区谈判和对外投资的壁垒,为我国加强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提供契机。
1月15日,为期两天的第11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BIT)在上海结束。在1月16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透露,从本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起,正式开始了文本谈判,谈判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双方商定加快谈判节奏,为早日达成一致而共同努力。
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分析称,在本轮谈判中,会涉及负面清单本身内容的谈判商定,双方会以负面清单限制某些行业的进入或自由经营。更重要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这种模式,将打破多年来限制我国进行自贸区谈判和对外投资的壁垒,为我国加强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提供契机。
“准负”成谈判焦点
相较于前10轮谈判,本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的最大亮点就是中方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实质性谈判。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沈铭辉表示:“本轮谈判的战略意义在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挪开了多年来困扰我国进行自贸区谈判和扩大对外投资的绊脚石,不仅为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也为中日韩、中韩自贸区谈判打开了突破口。”
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分析:“此次谈判双方会以负面清单限制某些行业的进入或自由经营,尤其我国在环境污染高压下对环保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高污染产业的进入会更加苛刻。”白朋鸣指出,尽管我国利用外资增长动能趋缓,但宁可“慢一点”,也不能“差一点”轻易妥协。
专家预计,此后的数轮谈判中,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条款、环保要求等具体内容都需予以确认,因此,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全面谈成和签署还需1~2年时间。
协议带来多重利益
白朋鸣表示,中美投资协定若能达成,将为中国引进外资带来新的增长点,并有助于改善外资的结构和质量。目前,尽管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意愿越来越强,但国外政治阻力阻碍了中国企业迈出的步伐。协定若能最终签署,将扫除中国企业在美投资的一些障碍,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沈铭辉指出,下一步,可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和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同时进行为契机,积极推动中韩、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可先从投资入手开谈。“以前,投资保护协定中涉及货物开放的条款并不多,中国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主动性有所提升,从这轮投资协定谈判开始,中国要获取更多的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