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多月来,“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得到各新闻单位的积极响应。他们通过向社会公开自律条例、公布虚假报道举报电话,对内完善采编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加强队伍培训等多种措施,不断进行自我教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新闻界的报道风气得到净化, 教育活动成效显现。
但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一些媒体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报道,认为仍在纠正过程中,无需在媒体上自我曝光;杜绝虚假报道是内部的事情,如果外扬“家丑”会损害媒体公信力。
在媒体上刊播的虚假新闻,从来就不是“家丑”。新闻不同于内部情况交流,也不是私人间互通信息,而是面向大众公开传播的真实信息。一旦发生不实甚至是虚假的报道,危害的是读到、听到、看到这些虚假报道的受众,其传播范围越广危害性也就越大。要消除虚假报道的危害,同样要靠公开的办法。
在信息传播如此发达的今天,问题是藏不住的。媒体不能光明磊落地正视自己的错误,总是藏着掖着,其社会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须认识到,虚假报道是行业肌体上的毒瘤,它的存在有媒体自身的原因,也有行业、社会等其他原因。杜绝虚假报道不能仅停留在自查自纠和自我教育上,还必须从整个行业发展的角度、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深刻剖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才能逐步杜绝虚假报道的产生。
杜绝虚假报道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事舆论监督的新闻媒体同样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内部处理往往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难以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为问题的再次出现埋下隐患。目前,专项教育活动已进入集中研讨与重点治理阶段。集中研讨就是要为下一步制定杜绝虚假报道管理办法提供事实和理论依据;重点治理要求新闻界勇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刻剖析自查自纠阶段出现的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治理。
新闻界杜绝虚假报道的行动,不能停留在向社会公开表态的口头承诺上,不能止步于刊发在报纸上、网页上的口号举措上。现在,是该让社会各界看到实际行动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