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法规-> 法规要闻->

上海证监局要求禁用支付宝转账保证金 漏洞或用作洗钱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31 10:35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上海证监局今日发出监管提示,要求期货公司暂不得允许客户通过支付宝[微博]账户转账存取保证金,因为无法有效识别客户。律师提示,通过支付宝转账保证金的行为不排除有洗钱可能。

  以下为上海证监局关于客户出入金的监管提示全文:

  辖区各期货公司:

  近期,辖区某公司发生客户通过其支付宝账户向该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入金的情形。经研究,现提示如下:

  1.客户通过其支付宝账户转账存入保证金,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显示的付款人名称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期货公司据此难以有效识别入金客户,同时,这显与《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关于“期货公司和客户应当通过备案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转账存取保证金”的规定相悖,故期货公司暂不得允许客户通过支付宝账户转账存取保证金。

  2.若发生客户通过支付宝账户入金的情形,公司应先将入金暂记入公司设立的错单账户,并在审慎核实实际付款人之后予以退还,不得办理账户内转和现金提取,并在收付款当日上报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数据时,在“其它需要说明的信息或数据文件”(Otherinfo.txt)中主动说明情况,以避免期货保证金监控预警。

  3.各公司应通过公司网站、短信平台等有效方式,提醒客户应按照《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期货字[2006]9号)的规定,通过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和公司保证金账户转账存取保证金,以确保自身资金和交易安全,共同维护期货市场秩序。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