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用工荒”的加剧,劳务输出越来越多的成为企业的用人模式。比如,在银川西吉县,劳务输出已经成为三大主导产业之一,转移就业中介公司16家,转移就业经纪人1670名,开辟劳务基地320个,形成5个万人劳务基地和2个千人劳务基地。这其中,劳务派遣也不可避免的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不过,由于劳务派遣涉及到劳动者、用人单位、派遣机构三方的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更为复杂。一方面,“混岗”现象导致同工不同酬,从而容易引发企业和员工的矛盾;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职业培训,劳动者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到企业产品质量,甚至企业发展的稳定性。特别是国企和事业单位已经成为劳务派遣的用工大户,值得深思。
劳务派遣工处于“两不管”境地
实际上,劳务派遣只是劳动力雇用和使用分离的一种用工形式,本身是具有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等优势的。现在却出现了滥用劳务派遣工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美国、日本,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比较普遍。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实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分别承担了雇佣和使用两种职能,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使用权并支付使用费用。对于劳动者的各类保险,各地规定不一,现实中大多数根据三方协议约定支付。简言之,用人单位是在使用劳务派遣工,而不是通过自己雇佣的员工来满足生产需要。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劳务派遣工处于“两不管”的境地。因此,对于雇佣员工的人身安全、工作环境用人单位有所懈怠似乎“顺理成章”。
较早前,苏州虎丘法院调解一起劳务派遣工伤赔偿案件。由于用工企业没有完全提供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义务以及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等。时年18岁的陕西女工范某在工作中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其左手受伤。
2008年,某纸业大户被媒体职责工作环境危险,工伤事故常发生。该企业负责人承认,在工厂7000多人中有450多名是劳务派遣工。这部分人占公司总人数大概7%,只有这7%的员工在福利待遇上的管理存在着漏洞和不完善之处。
实际上,正是劳务派遣这种特殊性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发生纠纷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让劳动者无所适从。
国企和事业单位最多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劳务派遣主要存在国企和事业单位当中。全国总工会此前提交的调研报告显示,国内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达6000多万,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
而国有单位兴起的“租赁员工”热不是偶然的。以前,国有单位全权负责劳动者的招用、管理,但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步代的加快,需要大规模调整原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但正式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的难度大、成本高,面临职工安置的难题,而引入这种“新的用工模式”后,由于所聘人员都是与职介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与使用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只是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所以“有利于”国有单位改制的顺利推进,尤其对于准备改制而目前正需要大量用工的的国有单位更有吸引力,租赁员工既满足现阶段的用人需要,又避免了将来减员的后顾之忧。
而对私营企业来说,选择这样的用工模式,就要接受劳务派遣机构的协议约束,显然无法逃避员工的社会保险,所以私企并不热忠于此。此外,“不求拥有,但能使用”,用人单位只保留了劳动力的使用环节,以安排工作任务,而将其它劳动力管理职能如招聘、薪酬管理等转嫁给职介中心,降低了劳动力管理和使用成本。
劳务派遣的模式一方面是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而且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为了方便人事管理,用人单位可以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方式十分机动灵活。但是,现在有些用人单位一味追求低成本,在一些长期性的、核心性的岗位上也搞劳务派遣制,这就是所谓的滥用。这一现象在银行、建筑等行业较为严重。
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根据记者最新的消息,劳务派遣乱象将得到遏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说,从现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和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对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用工都有明确的规定。
针对存在的问题,人保部将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制定劳务派遣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的行为,从政策和制度层面解决这个问题,使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第二,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对劳务派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地加以纠正和解决。第三,从国家的实际国情出发,形成既有利于企业用工,有利于促进就业,也有利于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一种比较规范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从长远机制上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