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日前对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违规广告,公开更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这是继去年年底省工商局对三湘都市报社发布违法广告作出处罚决定后,工商部门再次对省内主流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据了解,近年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等少数主流媒体违法广告发布率一直居高不下。今年3月16日,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批示:“对屡教不改的,请工商局协商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据了解,省工商局印发了《2014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省内主要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力度。省工商局和长沙市工商局先后采取行政约谈、责令停止发布、立案查处等措施,严格规范主要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督促其在广告发布中带头遵守广告法律法规。省工商局向12家媒体发出通知书,责令这些媒体停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先后约谈广告经营媒体50多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指导、帮助媒体整改,同时对屡教不改的严查重处。省工商局促请省广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省委宣传部,提请对《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的相关负责人问责。
据介绍,今年1月至5月,湖南省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230件案件,省内主要媒体违法广告发布率下降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