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乱象丛生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令人眼花缭乱的电子烟销售点遍及全国各地大中城市,目前在一些药店、保健品店,都有电子烟出售,而且销量还非常不错。
记者在销售柜台中看到,电子烟外形酷似真正的香烟,由烟弹、烟杆和充电器组成。其中,烟弹呈烟嘴状,只要含着烟嘴抽一口,烟头就会立即变红,随即有烟雾冒出。更令记者没有想到的是,在市场上甚至还有模仿中华、玉溪、云烟、万宝路等多种名烟口味制出的电子烟。其售价不菲,一盒电子香烟售价均在200元左右。此外,也有的电子烟按照体验装、基础装、豪华装和双人装进行分类,价格从80元到600多元不等。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的包装盒上均没有国家认证标志和批准文号,且销售电子烟的商家的经营范围大多没有烟草、药品等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有近30种,但品牌鱼龙混杂,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多数包装上既无“食健字”或“药准字”批号,也未注明是医疗器械。也就是说,“电子烟”既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更不属于医疗器械。
那“电子烟”到底是什么?药品销售人员说法不一,有的说是“保健品”,有的说是“生物产品”,还有的说是“高科技产品”。
监管真空
在采访中,记者联系到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其工作人员称,根据《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烟丝、滤嘴棒、烟草专用机械等,没有“电子烟”这一产品。所以,市面上的“电子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相关部门也没有把电子烟明确划为烟草范畴。“可以肯定的是,电子烟并没有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出的生产、销售许可证。”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工作人员则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对有“食健字”或“药准字”的物品质量进行监管,若“电子烟”没有这些批号,也不归他们管理。“电子烟”的广告宣传功效是否有夸大之嫌,则应由工商部门管理。
记者又拨打了1231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未在外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的“电子烟”,属三无产品,他们将调查后进行查处。消费者可以根据销售商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来判断销售商家经营产品的合法性,市场上的无证销售电子烟明显已经违规,消费者发现有此类违规情况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但电子烟是属于烟草,还是医疗器械他们也无法界定。
据透露,目前已接到多起有关电子烟的投诉,消费者大多举报电子烟涉嫌虚假宣传、有副作用等。“但国内对电子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这类纠纷不好协调。”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烟的身份模糊。烟草专卖部门认为电子烟含有尼古丁,应纳入烟草类产品监管;但也有专家认为,电子烟有一定戒烟功效,应属于医疗器械,由药监部门监管。
对于电子烟这种“身份模糊”的情况,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应尽快理顺监管头绪,让电子烟市场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