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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5年内全部走向市场 重在落实职工安

来源:消费日报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3-28 14:4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厂办大集体,如今却因为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竞争力弱等日益突出问题日渐式微。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2005年,国务院批准在东北地区选择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试点政策逐步完善。日前,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并列出了3—5年的时间表。其中,对所涉及的职工安置、保险接续等难点、重点亦有部署。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会议对职工保险接续、安置,以及市场化等焦点难点问题作出了整体部署。进一步加速和推进了厂办大集体改革。会议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用3年至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曾发挥重要作用 现在却日渐式微

    “厂办大集体”——对于上世纪9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来说,这个词一定很陌生。厂办大集体企业是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为解决上山下乡回城知识青年、企业职工待业子女就业困难,由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资助兴办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当年保持社会稳定、发展经济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进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机制中衍生发展的厂办大集体,受其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的深层次矛盾困扰制约,陷入了全行业的经营持续低迷、效益逐年滑落的严重危机之中,产权不清、机制不活、人员富余、竞争力弱等问题日益突出,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由于长期沉积的历史遗留问题多、职工权益补偿负担重、改革改制成本高等问题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已成为严重困扰国企改革、地方经济发展的“老大难”。

    2005年,国务院批准在东北地区选择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国务院国函[2005]88号文件,对于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的改革方式,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障政策等做了详细规定。国务院国发[2005]36号文件,对于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企业吸纳其就业减免税费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再就业困难者实施就业援助政策等等,也做了详细具体规定。

    目前试点政策逐步完善,已取得初步成效。

重点难点是养老保险接续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宋晓梧在较早前接受新华网采访时介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上千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多年后,大部分上山下乡青年要求回城,造成1979年、1980年左右的失业高峰。当时中央采取的政策是“谁家的孩子谁抱走,你父母在哪个单位,哪个单位就负责你的工作安排”。

    国有企业的职工子女就被这个国有企业自己包下,但是又不能马上变成国有企业职工,就把他们变成劳动服务公司形成集体企业,这样就形成了厂办大集体。而这部分人大多数跟国有企业混岗工作,还有一部分人完全是成立一个劳动服务公司,领导可能是国营企业派去的全民职工,但是底下干活的人就是集体。这部分人在前期的社会保障里没有纳入。因此也造成了这批人员接续养老等社会保险的难题。

    几年前,记者曾经在网络上看到一个帖子。网民sjbin2004说,“我是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的一名职工。由于主办厂缺少活源,我们长年放假在家,体弱多病,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现主办厂进入了破产程序,下一步工厂职工将享受到国家方方面面的政策,而我们这部份人却看不到一点和我们有关的政策和文件。”

    不过,这种状况将有望得到解决。此次,国务院会议强调,坚持分类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安置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

    目前有的省份已经走在了前头。辽宁省在今年开始实施《吉林省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各种情况的养老保险接续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员,有企业、同级政府补足或承担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改革核心在职工安置

    记者了解到,除了社会保障,职工的补偿、下岗再就业组成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核心问题——职工安置。其中,职工的补偿问题比较突出,谁来承担改革成本已经成为改革的最大难题。

    比如,在原计划于2010年底实现的鞍钢和本钢的实质性重组中,就曾因为厂办大集体问题难以解决而延后。据了解,鞍钢和本钢的大集体企业总共有约21万员工,如何解决这些职工的安置、谁来承担改革成本已经成为改革的最大难题。鞍钢的相关人士曾对媒体算了一笔账,如果这20多万人的安置包袱都让企业背着,一年每人1万元就是20亿元,每人5000元就是10个亿。

    还是鞍钢的一个例证。如果进一步考察全国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的负担,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完全靠国有企业自身难以完成厂办大集体的改革任务。“钱从哪里来、人往何处去”,这仍旧是厂办大集体改革的问题核心。

    实际上,不难看出“人”的问题不解决,企业改革就不能顺利进行。记者注意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任务中就要求,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为达到这样的目的,会议强调,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化解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坚持分类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安置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

    在改革成本的支付方面,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由厂办大集体、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改革成本。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经济补偿金中央财政补助比例,统筹用于职工安置。

    目前,哈尔滨确定经济补偿金办法是企业自身解决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市属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30%,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30%,其余部分原则上与主办企业协商确定;中央下放到哈市的煤炭、有色金属和军工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中央财政将根据企业效益等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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