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净网2014”行动结束后,6月12日,打击网络侵权的专项行动:“剑网2014”重拳出击。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6月13日召集人民网、新浪网等7家网站在京举行座谈会,强调网站转载传统媒体作品必须取得授权,一旦网站因未经授权转载行为被投诉,版权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7家网站负责人表示,将支持“剑网2014”专项行动,规范网络转载行为,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如今的互联网上盗版侵权信息日益猖獗。从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方面都有迹可循。在百度影音和快播已相继消亡的时候,虽还尚未打掉网络上的盗版视频,但也为网民清除了一大部分的网络盗版视频。继而,政府将矛头直指互联网上大量转载自传统媒体作品的网站。
“剑网2014”专项行动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保护数字版权。重点围绕文字、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版权保护,规范网络版权秩序,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
二是规范网络转载。通过查办案件和引导规范两个手段,组织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加大主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网站版权监督审核,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三是支持依法维权。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推动网络版权保护自律。鼓励、调动权利人维权积极性,引导支持权利人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手段,开展正当维权,主张合法权益。支持权利人采取实施通知-删除程序、申请民事诉前禁令等法律手段及时制止侵权。
四是严惩侵权盗版。加强对新闻网站、音视频网站、文学网站、游戏网站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活动;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搜索链接、广告联盟接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互联网接入等违法网络服务行为;重点规范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网络载体的版权经营行为。
剑网行动真能让传统媒体“涅槃重生”?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认为,“剑网行动“的打击重点在于现在互联网时代中恶意转载传统媒体的各大站点,范围和量都是很大的。而打击范围和实际操作难度都是很大的。有媒体分析,与盗版小说网站类似,这类站点的服务器一般都放在国外,网站没有备案,所以打击起来比较繁琐。站长完全可以随时更换服务器,至于内容来源就更简单了,买一本最新的杂志期刊或报纸,将文章扫描到网站即可完成操作。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为大家举个例子,好比现在大家想看《三联生活周刊》的内容,大家无需花费12元去报刊亭购买。在网络上便可以直接阅读文章内容并且免费,这对于消费者而言何乐而不为呢?但此类网站却并未得到过《三联生活周刊》的官方授权,这种行为属于侵权盗版。这也直接影响了该报刊杂志的销售量。而同类型的传统媒体也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内容很好也很有读者和市场,却单单缺少了销量。
所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认为,若想彻底杜绝这种不规范的转载的现象,政策执行者只能依赖于网站空间服务商,只有在他们的有利配合和协调之下,才能真正击垮这比比皆是的盗版侵权网站。这些侵犯了网站和媒体人的合法权益,还因为网站的恶意转载和文章的插入广告,从而为网站带来了客观的流量,进而获得了丰盛的广告收入。这样的网站在中国的互联网环境下比比皆是,这次“剑网2014”的重拳正打向于此,且拳拳在肉。
传统媒体如何才能扛起大旗?
剑网行动能否从本质上解救传统媒体?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认为,剑网行动的确可以短暂的缓解网络媒体和新媒体带来的阵痛,但并不是长久之计。从读者的角度看,让大家重回以前的阅读习惯是不太现实的。所以,从传统媒体的角度来看,媒体自身的属性必须改变和革新。只有有效的转变思维方式和盈利模式才能为传统媒体找到出路,从而扛起媒体的大旗,发挥传统媒体的主流影响力。因此若传统媒体站在了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对立面,那么传统媒体只是将自己的生存环境逼近了死胡同。只有与互联网与新媒体有机合作和相互“联姻”才能在互联网时代找到自己的出路。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认为,传统媒体大可以以适应网络潮流的方式生存下来,既然大众喜爱这种小屏阅读和在线阅读的读书方式,传统媒体大可以将一些文章放在网络并且以收取费用的来获得利益。并不是所有的文章都是免费阅读的,精品的有价值的文章是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并采取会员制的方式,按时向读者推送内容。这样既节省了资源也可以得到互利互赢。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网站要继续保持过去的规范做法,加强与传统媒体间的合作。一方面要加强自律,做到先授权后使用;另一方面,针对侵权行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特别是通过行政投诉的手段,将问题反映给版权管理部门。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今年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的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