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采编行业规范性,减少职业道德模糊性
新闻实践令人再一次关注基本的新闻原则:新闻公正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关注他人的感受;注意话题的敏感性;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在特殊场合我们赞成宽厚和仁慈,为明智的同情心和适当的宽厚鼓掌。为满足部分读者的病态好奇心而曝光是不可取的。
无可讳言,我国曾制定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及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比较空泛和抽象,对采访过程、新闻传播过程没有具体、完备、严谨的新闻规范,加上竞争带来的新闻炒作,时常有一些报道呈现出无序状态。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标准多元化的时代,个人道德责任感和社会舆论谴责力不足以约束某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发生,一些社会关系、行业行为不仅需要道德力量调整,更需要强制约束的行业规范来调整,以促进各行各业活动更加有序、和谐。新闻事业的激烈竞争和新闻行业的多元发展,呼唤把抽象的新闻道德义务上升为具体明确的新闻规范,构建新闻秩序。
在道德规范方面,针对新闻道德的模糊性和缺乏可行性,美国有的媒体把道德和准则结合起来,制定了较具体的新闻编辑部道德伦理行为准则;有的媒体则制定了涵盖技术要求的手册与防止诽谤指南,保证采编行为规范、有序。1996年美国职业记者协会职业道德准则中把减少伤害作为职业道德的重要一部分提出来。规定旨在减少伤害方面,建立规范,增加具体方法。
这几年我国媒体在职业规范方面有了可喜进步,树立同情、尊重的报道理念,采写提倡细致、谨慎的态度。我国新修订的职业道德准则也有了较大突破,“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新闻永远存在,新闻伤害可能随时发生。媒体、记者建立克制、自律、规范,与伤害现象作斗争,维护当事人权益,关注事件本质,达到理性引导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