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能源汽车船舶集团、上海电气科学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4年中国(北京)国际能源峰会暨第三届中国能源经济论坛7月28日-30日在北京召开。在论坛开幕式上,多位专家指出,新时期下,需要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实行以产业链带动的能源产业市场化改革。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经济司副司长范必提出,能源体制是多重体制亚型的复合体,既有计划体制,也有市场体制,且发电、油气等不同领域是不同的体制,能源商品属性还没有完全体现。“能源领域的问题,比如煤电矛盾、气荒、弃风、弃光、弃水、水电发展之争、能源价格之争、核电重启之争、特高压之争等,都是能源供求关系和价格矛盾的体现,根本办法还是要通过市场化的改革进行解决。”他说。
因此,范必表示,要实行全产业链市场化的改革,从过去单个行业、各条块之间的点式改革,过渡到链式改革,即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一揽子改革方案。他建议:第一,顶层设计全产业链改革,改革的目标,将能源领域不完全市场产业链改革为完全市场产业链。比如解决煤电矛盾,我们不是靠煤电联动,而是通过电煤并轨、铁路运力、电力体制改革来解决。解决气荒和石油供求矛盾问题,不是在交易环节解决,我们要从区块出让开始、勘探开发、管网独立、进出口权、流通体制、城市燃气方面进行改革,需要进行顶层设计。第二,国企改革与行业改革相结合。第三,改革政府的审批与监管制度,下一步应当下放大部分审批权限,放开竞争性业务,同时明确政府监管什么。
国家能源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也认为,长期以来,能源的商品属性往往被弱化。改革开放以来,能源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无论是管理体制,还是定价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价异场异价的定价模式变为地区的标杆电价,煤炭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取消了煤炭订货会的形式。发电领域已经打破了垄断,实现了多家竞争办电的局面。“十年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基本支持了快速发展的经济的事实。”他总结。
他同时指出,改革无止境。“尽管与二三十年前的计划经济甚至与十年前比较能源市场化改革有了很大进展,但是能源领域存在不少影响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做法,改革需要计划深化,例如能源领域项目审批,社会呼吁进一步简政放权,能源价格的定价模式仍然偏重于政府的价格部门决定。新能源发展的补贴和划指标模式限制产业发展,都需要进行探索。”他说。
另一方面,也有专家认为,能源市场化改革同时需要考虑一些前提。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指出,能源改革有三个约束的制约:第一,能源供求平衡和调结构的制约,即经济转型,要转到能源中低速增长、经济仍然中高速增长的消费结构。第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制约。第三,现在经济处于换挡期,下行压力比较大,实体经济发展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改革,另一方面,要使能源产业保持比较好的发展态势,国家希望有一些新的项目、新的举措。
因此,改革绕不开这三个幕后问题,必须在上述基础上进行改革,那么,能源领域的改革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不可能有过激的刺激,好多改革必须要认真的、深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