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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平安出行万里路——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纪略

来源:中国气象报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1-04-13 09:5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要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建立完善道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系统,要有效应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在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如此强调。

    “二环八射”高速公路网全面建成,基本实现“四小时重庆”“八小时周边”。面对高速发展的道路交通对气象保障服务的新需求,重庆市气象局始终坚持民生导向,积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不断强化部门合作,实现了安全气象保障工作在交通行业的新突破。

    加密监测 及时提供预报服务

    大雾、暴雨、冰冻等恶劣天气是导致交通运输事故、道路阻塞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加强预报服务尤显重要。

    随着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重庆已基本建成地基、天基和空基相结合的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形成了由3部新一代天气雷达、884个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29个长江航道能见度站等组成的气象观测站网,自动化观测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

    目前,重庆市气象局正积极与交通、旅游部门协商,计划在全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道路峡谷、路口横切风危害严重的点、段和全市所有A级景区等关键区建立气象数据采集点。全市所有A级景区是否建有气象数据采集点和应用机制,也成为了景区评级考核的前置条件。

    此外,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港航局、成都铁路局重庆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都能及时收到《重要天气服务快报》和重大节假日天气预报信息等产品及对策建议。在2011年1月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过程中,市气象局还专门制作发布了10期《交通气象专报》,准确及时的预报服务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新模式 预警具体化到部门

    准确及时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灾害应急处置与快速反应的基础,也是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2011年2月,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道路交通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应用响应措施(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应用响应机制。该措施根据气象灾害紧急程度、对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和应急救援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将交通安全管理预警信息等级分为红橙黄蓝四级,并依据预警级别制定了分类响应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服务的针对性。

    同时,预警发布程序更加部门化、具体化。重庆市气象局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将在30分钟内完成综合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在2小时内分级发布,并通过广播、交巡警和交通行政执法车载显示屏等同步发布预警信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强化跨省、区长途运输企业的预警;市政部门强化对道路、排水、照明灯等部门的预警,预警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强化合作 落实预警应用响应

    有效提升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预警应急反应能力,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落实预警信息应用响应措施。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工作,重庆市气象局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签订了《交通安全气象预警信息合作发布协议》,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了交通运输行业气象敏感单位防御气象灾害的主体责任。

    遇恶劣天气,各单位在收到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后,要求在45分钟之内把采取措施反馈给上级部门,并逐级汇总报至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及时统计分析恶劣天气期间重特大交通事故数据,并反馈给市气象局,以利于开展更为精细化的预测预报和预警服务。

    安全是发展的基本保障、民生的基本前提。在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发展之路上,重庆气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预测预报与预警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切实减少气象因素对安全出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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