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路径更加清晰
———解读新一轮支持东北振兴政策(三)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地方政府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拿出本级国有企业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层、技术骨干、员工出资参与本企业改制。
采访中,不论是经济学专家,还是企业经营者,他们都认为,上述政策举措意味着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的路线更为明确。
辽宁社科院研究员、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冯贵盛告诉记者,就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一话题,《意见》明确“支持东北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并给出了实现的路径,为长期受体制机制与历史遗留问题困扰的国企指明了方向,会给国有企业改革带来重大利好。
对照《意见》,东药集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出台的政策把国企改革放在第二项,可见重视程度。这些具体的政策措施,更坚定了我们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期待能给正处在改革浪尖上的企业带来新的契机和活力。”
在《意见》下发之前,沈阳市国资委已明确,在沈阳机床[-0.14% 资金 研报]集团、北方重工、沈鼓集团、东药集团4户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改革试点。有关人士表示,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通过上述四家企业的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为沈阳市国企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东药集团目前已就进一步深化改革形成了一个初步方案。他们认为,靠经营者觉悟和管理挖潜带来的红利不可持久,一定要用市场的办法,把经营管理团队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靠“体制”实现企业长远发展,这也是东药集团深化改革的方向。
东药集团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首先要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及国资管理由管人向管资产转变,使经营者能够根据经营目标按市场化原则来选人用人,以达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有关部门应由原来的管理国有资产向运营国有资产转变,本着“有进有退”的原则,加大对成长性好的企业的股权投入,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要坚持市场化取向,遵从行业发展规律,继续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用工分配等各项制度改革。此外,要探索实施经营团队和业务骨干持股,真正把关键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捆绑在一起。对于上市公司,可通过期股期权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